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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dersen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之銘言: : 祖父於八年前在銀行申辦"擔保透支"的帳戶,借款金額約400餘萬, : 是以一間房子做抵押,另有連帶保證人。 : 因為祖父近日得了癌症,未來恐無力還清債務。 : 目前尚欠250萬左右, : 我們晚輩想幫忙將這筆款項清償,順道將抵押的房子辦理過戶。 : 在此有幾個問題想請教版友們: : 1.以"擔保透支"這種借款方式來說,是先過戶再還款,還是先還款再過戶較好? 答案同上位版友 可是請留意還款方式,因為會牽扯到贈與問題 : 2.曾聽說有些銀行會刁難借款者,即使還清仍不給清償證明和他項權利證明。 : 這是真的嗎?或者是有哪些原因會被銀行刁難或拿來當藉口的? 會啊~比如他在該銀行有信貸或是信用卡款未結清,且繳款不正常 或者是他擔任其他人在該銀行的保證人等等 : 3.代書說過戶前要向銀行索取"貸款餘額證明書",但銀行跟我們說擔保透支沒有這東西, : 要的話就憑透支帳戶存摺影本即可。是真的嗎? 同上 : 4.代書說過戶前,先把要還的250萬電匯到祖父的其他帳戶, : 再讓祖父另外轉存到透支戶頭才行,是真的嗎? 祖父應該算二等親吧~ 二等親買賣不是不可以,只是會牽扯到一些證明問題 你可以查一下土地及房現值.前次移轉價格等(地政) 試算一下如果採贈與方式是不是需要繳贈與稅 如果你想用買賣方式,其實還蠻想建議你找另一間銀行貸款 透過另一間銀行代償原有銀行的貸款, 這樣比較容易有金錢交易的事實 希望有幫到你 : 因事情有些緊急,麻煩各位撥空看文章和回覆了!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55.55
Andersen:謝謝您的補充說明!^_^ 08/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