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blind (一起創造很多快樂)
看板Bank_Service
標題[情報] 防洗錢 通貨交易申報門檻降為50萬元
時間Wed Feb 25 23:37:28 2009
https://tw.money.yahoo.com/news_article/adbf/d_a_081211_1_19nqh
(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2008年12月11日電)金管會發布新規定,明定金融機構對達一定
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的客戶審查義務與申報門檻,由現行新台幣100萬元以上調降為50萬元
以上,預計98年3月施行,以利防杜洗錢。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去年所提改善建議,金
管會依洗錢防制法授權,訂定「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
辦法」。
金管會指出,經參考APG建議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組織(FATF)建議的國際標準(美元或
歐元1.5萬元),以及其他國家立法例,例如,新加坡約1.4萬美元、馬來西亞約1.3萬美
元,將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的客戶審查義務與申報門檻調降為50萬元(含等值外幣)以
上(約1.5萬美元)。
金管會並指出,經參考APG評鑑有關未遂的疑似洗錢交易也應為疑似洗錢交易申報,以及
FATF所提金融機構可疑交易申報義務應與金額多寡無關等建議,這項辦法訂定疑似洗錢交
易申報範圍,對現行疑似洗錢申報態樣規定略為調整。
金管會表示,為給予金融機構緩衝期,並考量向客戶宣導等配套時程,這項辦法自發布後
3個月施行,
預計98 年3月間上路。
--
雖然個人覺得很麻煩 銀行應該也覺得很麻煩
不過還是提醒眾版友 如果有要做50萬元以上的存提領交易
請還是攜帶身分證 免得被銀行拒絕交易
(這篇文章內容應該沒op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62.231
推 TZUYIC:真是吃飽太閒了 02/25 23:39
推 purin59:陳水扁條款?(喔,我沒有要戰政治....) 02/25 23:39
推 kutkin:很煩啦 99萬已經夠麻煩了 現在又變49萬 02/25 23:39
→ TZUYIC:50萬就想洗錢,那50億的早就跑到國外了。 02/25 23:40
→ kutkin:政府還是把銀行全部都收回去國營好了 02/25 23:40
→ TZUYIC:等一下客戶會說,我要匯499999元十筆。 02/25 23:40
→ kutkin:這樣銀行才能徹底的防制洗錢 不會被施壓而取巧 02/25 23:40
→ kutkin:肆拾玖萬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 真麻煩 02/25 23:42
→ starrynight:只想說:再怎麼限縮,會洗的還是照洗(會詐騙的還是照騙 02/25 23:44
→ geesegeese:gj 最好可以順便通報國稅局 科科 02/25 23:51
推 vicwk:匯款不必申報吧 不是本來就會有紀錄? 這裡指的是提存現金超 02/26 10:29
→ vicwk:過50萬吧 不知ATM現金存款有可能一次超過50萬嗎? 02/26 10:30
→ anca:可以啊只是你要存很久 02/26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