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tgreat:這類卡片應該要記名才對 記名才不會這麼惹爭議 05/14 00:04
→ hoyi:這項服務推出的時間老實說還不頂長,銀行公會和各提供服務的 05/14 00:09
→ hoyi:銀行也是一直不斷在修正、改進相關的功能啦@@ 電子化小額付款 05/14 00:09
→ hoyi:應該是未來消費金融服務的大方向之一,只是要找出一個既方便 05/14 00:10
→ hoyi:又不易讓詐騙集團利用的管道,真的還需要點時間orz 05/14 00:10
推 WaterDragonI:沒有用的,便利跟自由度一直是成反比關係..... 05/14 00:12
推 ROCAF:這一切都是詐騙集團的陰謀 05/14 00:17
→ mitgreat:自由不等於泛濫 記名不等於不自由 05/14 00:20
→ fleetly:要記名的話幹麻發行這個@@ 05/14 00:26
→ hoyi:嗯,記名就把它四處可買、隨時可轉讓的禮物卡(gift card)特 05/14 00:27
→ fleetly:你要記名用銀行VISA金融卡就好@@ 05/14 00:27
→ hoyi:性抹滅掉啦。這不是什麼邏輯問題,是產品本身特性的問題~y 05/14 00:27
推 WaterDragonI:喊口號沒意義,就gift card而言,記名就等於不自由。 05/14 00:27
→ hoyi:推樓上水龍大。 05/14 00:28
→ mitgreat:以申辦的方式及門檻 記名已經非常非常非常自由了 05/14 00:29
→ mitgreat:不記名只是再多了個非常 跟幫助犯罪 05/14 00:30
推 ROCAF:個人認為以詐騙集團囂張的程度來看這玩意在台灣活不久 05/14 00:31
推 annie:台灣的詐騙集團還真是世界頂尖的 05/14 00:41
推 ROCAF:另類台灣奇蹟 囧 05/14 00:44
推 isaacc:mitgreat拿到鈔票也要去登記喔,要不然丟掉之後找不回來~ 05/14 05:59
推 dschris:有漏洞就該檢討阿...不然被人說是詐騙幫兇也只是剛好而已 05/14 09:45
推 mitgreat:鈔票能無記名接受匯款?! 看來我真落伍 樓上英明 05/14 10:27
→ mitgreat:抱歉 樓樓上 05/14 10:27
→ swordrainbow:記名的帳戶還是會拿來當人頭戶啊 05/14 22:25
→ isaacc:所以銀行就該關門阿,連人頭戶都不能避免...(誤) 05/15 06:53
→ LuckyWinni:如果說保障網路交易的安全,應要求購物網站把關, 05/15 10:49
→ LuckyWinni:從購物網站那邊下手,禁用無記名帳戶之類的… 05/15 10:50
→ LuckyWinni:總之有人方便,就一定要有一個環節承擔不方便。 05/15 10:50
推 mina1002: "所有的使用者儘可能提高警覺才是正道" 推 05/19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