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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ydayyyyyy (【晴天娃】)》之銘言: : **以下詳細說明應該帶的東西和相關注意事項: : 1.完稅證明(所有存款金額在20萬元以下免附) : 2.存摺或存單(不見了就再辦補發,多收一百元手續費) : 3.所有繼承人"親自"帶身份證、印章到"原開戶分行"辦理 : 無法親自辦理的可檢附委託書及印鑑證明(3個月內有效), : 身分證、印鑑章交給要來辦的人。 : 4.死亡證明or除戶戶籍騰本 : 5.繼承人們要寫繼承存款申請書(可跟台銀櫃檯要或上台銀網站下載哦!) : (國外的可以在台灣駐外理事館=>大概是這種地方,正確名稱我不知啦! : 在那辦的委託書寄回台灣就可以了。記得要寫委託誰、辦什麼事用。一樣3個月內有效) : =====================接下來是最麻煩的分隔線===================== : 6.可確認為全體繼承人之戶籍手抄本: : a.死亡者『從出生到死亡時』的『全部』『有連續性』的戶籍手抄本or騰本 : (不是放在家裡的戶口名簿哦!很多人拿戶口名簿來銀行吵,我也只能沉默XD) : 如果是台灣人(台灣出生的)就從出生第一份開始申請到死亡時的那份最保險, : 死亡時的那份...死亡者還在上面但戶政已註明死亡日期。 : 所以有這份基本上死亡證明也可以免了。 : 有些分行可以接受從單身開始申請就可以了。(這部分看主管龜不龜毛) : b.所有繼承人的現戶戶籍騰本。(己經不同戶的可各自申請) : 註1.:到戶政申請時,把我上面寫的 a. b. 抄下來給戶政看就可以了。他們都看得懂。 : 全省戶政已經連線,各個戶政都可申請了。 : 住台北的別從屏東上台北申請死亡者出生時的騰本嘿! : 別口語傳達錯誤又申請錯,再跑一趟!別寫信來樵我...XD 日據時代的手抄本不一定有連線 : 註2.:辦完之後的存款金額會開台銀的本行支票支付。 : 抬頭人會開所有繼承人的名字。手續費30元。 : 全部繼承人在票的背面背書就可存至其中一位繼承人的戶頭。 : 有人有台銀的戶頭可以順便叫小姐把票存進去。 : 也可存其他銀行的戶頭,不過就還要等票據交換後才能用錢! : ===================以上,以我在台銀辦過上百件繼承的經驗談=============== : 我知道台銀或許要的資料比其他銀行龜毛很多… : 但台銀客戶超多,發生糾紛的情形是講也講不完的。各種傻眼的狀況都碰過。 : 尤其優惠存款18%利息延申的糾紛很多...所以請大家見諒。 : 我知道辦繼承的客戶,心情一定是在很低潮的時候。 : 但我們經辦也很可憐,不照規定走也不行,真的不是故意為難各位。 : 我們也會儘量幫客戶辦快,辦好。 : 請大家別再罵我們櫃台了啦。(泣)← 一個被罵過n次的經辦留。 : 有錯或有問題歡迎推文or寫信指教 =.=++ 一般存款利息算到辦理繼承的時候 補充優惠存款的計息方式 銓敘部 70.11.2(60)臺為特三字第32989號 公務人員退休金存款利率特予優惠,原係對退休公務人員之優惠,此項存款人 亡故後,優遇之對象消失,除可由其繼承人繼承該項存款至存單約定到期日止 (按本部 93.6.23台人(三)字第0930075975號令改為「自其亡故之次日起終 止優惠存款」)外,如期滿該繼承人申請續存,應照一般存款辦法辦理,不再 適用該項優惠存款辦法之規定。 退休、伍金優惠存款自93.7.1起辦理續存者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之優惠存款,自93年2月1日起辦理續存者 存款人自亡故之次日起終止優惠存款 溢付優惠利息將予以收回,並補付活儲息 如93.7.1前死亡或93.7.1後,未辦理續存前死亡 可由其繼承人繼承該項存款至存單約定到期日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14.188 ※ 編輯: chaste 來自: 203.204.14.188 (03/06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