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me:支票左上角有劃平行線 一定要存入受款人之金融機構帳戶 05/28 19:52
→ piyopele:兌現須三天 三天後馬上去領出來就好 05/28 20:09
首先先謝謝大家的回答,我母親領到的支票是有寫禁背的,而且對方保險公司說,公司因
第三責任險和強制險的關係所以沒有辦法取消禁背和平行線,那麼如果換個方式
,如果請對方匯入郵局,然後隨即領現出來,這樣會有現金被扣留的問題嗎?
謝謝
※ 編輯: lance7483 來自: 115.80.151.243 (05/28 20:20)
推 jerryhaung:支票有記載平行線,先看平行線裡有沒有記載銀行名稱, 05/28 20:57
→ jerryhaung:通常平行線內不會記載銀行名稱,所以只要存入受款人位 05/28 20:58
→ jerryhaung:於金融機構的戶頭即可,但是你媽媽的戶頭被凍結,所以 05/28 20:59
→ jerryhaung:可以請他在支票背面委任其他人取款(EX委任取款XXX) 05/28 21:01
→ jerryhaung:禁背的記載不影響委任取款背書的效力 05/28 21:04
→ jerryhaung:若平行線內有記載銀行名稱,受任人還是可以存入自己任 05/28 21:05
→ jerryhaung:意一間金融機構戶頭中,銀行會自己複委任向該銀行取款 05/28 21:07
→ lance7483:可是我有打電話給銀行說我要以委任的方式取款,銀行說 05/28 22:20
→ lance7483:因為有背書的關係完全無法存入他人帳戶= =a 05/28 22:21
推 jerryhaung:依據票據法40條各項,並未排除同法30條2項之規定,也就 05/29 12:57
→ jerryhaung:是我所說,禁背的記載不影響委任取款背書的效力。 05/29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