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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可否在這個板上詢問 因為我真的也不知道該問誰了 我目前在親戚家上班 老闆就是我的親戚,我們是傳統產業也有在做外銷出口 當我三年前剛進公司的時候,老闆跟我說要開一個公司給我去run 原來就是obu境外公司(根本就沒有run到什麼@@) 所以我就變成那間obu的負責人 老闆跟老闆娘則是我的保人 我印象中前兩年我都是要簽署一些文件股東的會議記錄之類的 但今年年初我簽了一份要跟兆豐借貸美金30萬的文件 我那時看到有嚇到 我不想簽,也有跟他們說...因為銀行的人跟他們關係很好 就鼓吹我說你怕什麼 出事的話,老闆跟老闆娘是保人會給你靠 加上我老闆也一直再那說沒問題啥的 我就只好簽了 可是簽完之後還是覺得很不對 而現在我打算明年要離職 我想請教的是 1. 我離職的時候跟他們要求把obu負責人換人,這樣是可以的嗎? (但是我的印章都是他們用他們自己刻的,都在他們那,這樣會有什麼關係嗎?) 因為我已經不在那間公司了!obu負責人還掛我假如有啥差錯我不就都不知道 2. 關於借貸美金30萬這部份,假如我順利卸下obu負責人... 但他們根本沒償還這筆錢,是歸到我頭上還是算obu公司要負責 因為我根本不知道他們這筆錢到底要幹嘛的@@連流向也都不知道 哎希望有懂得板大可以幫我,因為我真的不懂這塊,就傻傻的簽了 想到obu這個就讓我很煩啊....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50.69
rexlin:怎麼會去當紙上公司的負責人... 08/31 23:40
rexlin:這種事情你家人知道嗎??你還是直接找專業律師協助你 08/31 23:42
rexlin:這種事情板友真的想幫你也很有限... 08/31 23:43
ROCAF:那種境外的紙上公司也叫做OBU喔? 08/31 23:47
bigpolaris:境外公司在台灣開戶就叫做OBU阿 08/31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