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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ZUYIC (Celine Dion My Love)》之銘言: : 壽險公會決定提案修改「保險法」,爭取將壽險業排除在個資法適用範圍外。壽險業者說 : ,若壽險業不排除適用,新版個資法可能會讓壽險行銷、核保及通報等動作都卡住,很難 : 運作。 在個資法修正前,早就一堆銀行公然違約且違法進行行銷了,不是現行法律無法可管, 而是主管機關置身事外。 以下是我的親身經歷: 0. 申辦卡別 大樹銀行信用卡 1. 契約內容 我已在申辦信用卡時勾選任何拒絕金控子公司之間共同行銷、第三方公司利用我的資 料。 2. 接到電話 說我是優良卡友,推銷我大樹人壽保險,顯然資料是大樹銀行給的,我打去銀行,他 們說是大樹人壽打的,死不認錯,還推說是保戶服務。 3. 金管會陳情 我跑完了陳情程序,金管會保險局第一次還推說他們不是個資法主管機關,是我後來 到政風室檢舉,他們才願意處理,當然也只是虛應故事就是了,為此我還提起訴願, 但是陳情未果非行政處分,訴願是沒有任何用處的!他們只要幾分鐘,就可以產生答 覆書,舉民國62年的判例,來駁回你的訴願,但是時間卻要足足一個月。 4. 結論 未修法前有法可管金管會都可以如此置身事外,修法後換湯不換藥真能保障民眾個人 資料不受侵害?下次如果還遭受侵害,真的要找民代比較快,這也是不得已的。 我相信大樹金控到今天都還在違法行銷!有人一定會說行銷人員也要混口飯吃,但是 可以不要違法在先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05.51
FOSSIL:叫花旗不要一天到晚問人要不要借錢好嗎?? 09/23 00:39
purin59:我做過大樹電銷,名單都是大樹卡友。所以銀行沒有騙你喔!! 09/23 00:41
ROCAF:民代不做沒有好處可以拿的事情 09/23 00:44
richjf:推一樓...天天要送錢給人的好銀行. ( ′-`)y-~ 09/23 10:07
gottsuan:金控法有規範金融集團內可共享客戶資料 這是合法的 09/23 11:31
lbt:可共享,但不代表可「利用」,利用可能還是要經過客戶同意 09/23 11:37
james7766:好像看到當年打官司的人?? 09/25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