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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銀行錯帳 540萬送存戶 http://udn.com/NEWS/WORLD/WOR4/6069608.shtml 【中央社╱新加坡2日專電】 2011.01.02 12:16 pm 新加坡星展銀行(DBS)出現錯帳風波,1存戶發現戶頭多出23萬新元(約新台幣540萬元 ),還以為遭人利用,銀行發現後則緊急扣除,但未先聯絡就逕自處理也引起存戶不滿。 新加坡「聯合早報」今天報導,本地一位楊姓存戶最近計算賣出股票後的存款,發現總金 額多出23萬新元,面對這麼一筆鉅額橫財,他並沒有開心像中了彩券,反而擔心會惹來不 必要的麻煩,例如戶頭遭不法集團利用進行洗錢。 楊先生隨後通知股票經紀人與銀行聯繫查詢,但他表示銀行始終未主動聯繫,經再去查詢 存摺,發現錯帳的23萬元已被扣除。他對銀行的作法大表不滿,認為這麼大的錯帳金額, 銀行禮貌上應該要打個電話連絡,告知哪個地方出了錯,而不是靜悄悄地處理掉。 聯合早報詢問星展銀行,銀行表示偶爾會出現輸入重覆或額外的金額的錯誤,發現後就會 扣除,待還原正確的金額後,就會以正式的函件通知客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28.38
lbt:如果真的要每個人都通知到的話,這成本大概很恐怖....:D 01/02 14:25
DrPeace:本來就不歸你的錢 在那邊跳什麼 01/02 15:22
TZUYIC:星展銀行果然沒有準備好,早就可以預見,之前更新系統就亂 01/02 15:59
TZUYIC:七八糟的... 01/02 15:59
sewage:T大,這是新加坡的DBS,不是台灣的DBS,不要一直怨氣會看錯啦! 01/02 16:03
TZUYIC:唷唷,是新加坡電 XD 是我眼殘,之前太氣了,就先入為主... 01/02 16:12
yukai39:台灣的DBS也不遑多讓,只是沒爆出來.............. 01/02 17:26
ollo:無論如何 銀行本來就要盡到主動告知的義務吧 01/02 17:45
ollo:N年前我大眾銀行的帳戶有類似情形 大眾就有打電話給我 01/02 17:46
ollo:也多虧他有打來 不然我根本就不知道 因為那帳號我很少在用 01/02 17:46
yoshilin:沒有通知的必要,畢竟那並不是任何客戶的意思表示 01/02 18:25
zxcvbbb:這樣還沒通知必要? 亂搞存戶的錢還沒通知必要? 用大腦好嗎 01/02 18:43
zxcvbbb:錢是你銀行自己要存的 沒存戶同意跟原留印鑑銀行可以自己 01/02 18:45
zxcvbbb:存戶的錢阿? 01/02 18:45
Esh:趕快來看看自己新加坡的DBS... 01/02 19:21
miumiu27:話說我次我在某銀行網銀內看到有一筆10位數次交票 01/02 20:07
miumiu27:結果第二天那筆帳就不見了,一日紙上富貴 01/02 20:08
guardian93:儘管是錯帳 但還是要通知客戶 免得以後麻煩 01/02 23:16
lbt:個人認為道義上銀行可以通知,但法律上沒有一定要通知的必要。 01/03 00:12
lbt:之前不是某銀行因為外匯牌價掛錯,導致客戶套利賺了一大筆錢 01/03 00:12
lbt:銀行沒經過客戶同意,就擅自更動帳戶裡面的錢?這樣沒經過客戶 01/03 00:13
lbt:同意,是不行的。 01/03 00:13
lbt:但是今天本來銀行沒有偷做任何會影響客戶權益事情,契約當初也 01/03 00:15
DrPeace:少錢有必要 因為客戶的錢被動到了 多錢沒必要 01/03 00:15
lbt:載明一切以銀行主機電磁資料為主。更動帳戶金額是為了把本來就 01/03 00:15
lbt:不屬於客戶的錢更正而已,不認為需要經過客戶同意。充其量只是 01/03 00:16
lbt:造成補摺上很難看而已。 01/03 00:16
yenchihh:我之前從國外匯回台銀,發現貨幣單位從AUD變USD,也是因 01/03 02:23
yenchihh:為行員key錯,之前我都以為國際匯款是電子作業 01/03 02:24
littleshen:這樣怎麼會不影響客戶權益 勿讓客戶以為帳戶被盜用 01/03 18:10
littleshen:擔心受怕 花時間打電話拼命連絡 這些都不算是成本? 01/03 18:11
littleshen:情緒緊繃 血壓升高 這些光精神賠償就夠銀行賠了! 01/03 18:13
lbt:要能舉證要去告,很多東西不是自認為有就是有。這個版三不五 01/03 19:02
lbt:時也一堆人跑來說銀行污了他的錢,沒看到一個是真的 01/03 19:02
ezpaper:錢要離帳戶除了法院命令以外都要經過存戶授權吧 01/03 23:01
ezpaper:好比你轉帳誤轉他人 銀行不可自行回沖 一定要對方同意 01/03 23:02
ezpaper:若對方不同意可告侵占由法院命令返還 不了解銀行犯錯 01/03 23:02
ezpaper:用的法律就會不一樣嗎 01/03 23:02
lbt:轉帳誤轉==>真的有「去轉帳」的事實,造成帳戶餘額減少 01/03 23:10
lbt:銀行程式計算錯誤,並沒有發生實際該讓你帳戶增加或減少的事實 01/03 23:10
lbt:而是顯示的部分不對,不認為這兩者可以相提並論。 01/03 23:11
ezpaper:"輸入重覆或額外的金額的錯誤" 這在電腦系統也是正常的 01/03 23:15
ezpaper:交易紀錄 發現錯誤應該都是最後人員核帳時才確認的 01/03 23:15
lbt:若以這新聞是人為輸入,的確是如樓上所言,應該要知會存戶 01/03 23:17
ezpaper:而行員的輸入錯誤跟我們自己在ATM的輸入錯誤 不覺得有差別 01/03 23:19
lbt:我個人認為,應該去判斷犯錯的人有沒有代表「銀行」的性質存在 01/03 23:20
lbt:假設僅是造成帳戶上的額度暫時不對,造成這結果的是可明顯看出 01/03 23:21
lbt:代表銀行方的(如銀行程式、銀行行員之類的)那沒有一定要通知 01/03 23:22
lbt:的必要性。 這就像幫忙保管別人保管錢存在共用帳戶,也許別人 01/03 23:23
lbt:會質疑說:怎麼我交給你的錢都看不到現金?(因為金額一直進出 01/03 23:24
lbt:,所以無法維持一個很精準的現金)但是最後出現在戶頭的數字一 01/03 23:25
lbt:定是要正確的,就沒有保管失責的問題 01/03 23:25
ezpaper:我認為銀行是系統服務端所以有"能力"去動存戶的帳戶 01/03 23:39
ezpaper:但不代表有"權力" 我的看法就到這邊 01/03 23:40
ezpaper:個人覺得銀行還是禮貌性的知會存戶較好 01/03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