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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3ntm9yn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 3日電)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三讀通過,金管會官員表示,相關辦 法將在3至4個月內陸續出爐,年底前成立爭議處理機構,且申請處理民眾不用付費。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將設爭議處理機構處理保險、連動債等金融 消費爭議,評議結果效力等同民事確定判決,消費者將更有保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雖然金融產業的公會、相關單位都設置有消費評議機構 ,以及申訴管道,但為了讓金融消費糾紛處理更具公正性,通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成立 獨立的爭議處理機構。 金管會官員表示,今天三讀通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後,金管會還要依據母法設置相關的 辦法。 爭議處理機構資金來源,由金管基金支應 5年新台幣10億元的預算外,還要由業者每年繳 交年費及監理費用,這部分金管會還要另訂規範。 金管會官員表示,金融商品的消費金額依照產品不同,有不同的消費門檻,例如銀行的商 品消費門檻比較低,但是保險的成本比較高,要依據各種金融商品訂定進入評議的標準。 依據金管會規劃,在3到4個月內相關辦法就會陸續出爐,年底前爭議處理機構正式運作。 1000603 -- 金融裁判所??不過對消費者來說至少比較好一點...不然有的業務員手法看了真搖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1.207
miniuser:民眾道聽塗說 跟 沒有思考能力 也是爭議太多的原因之一 06/04 21:07
horusli:無良理專經常未盡告知之義務,清楚說明風險與匯損 06/04 21:21
horusli:無論是連動債or投資型保單常以「這跟定存一樣穩定」帶過 06/04 21:22
renriver:民眾不是無知是懶惰 06/04 23:56
moist:處理過很多 有些是無知 有些是懶惰 有些則是無賴 06/05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