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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urorax (極光)》之銘言: : : 解約不需要存摺 : : 你覺得不方便 等哪天有人要盜領你的錢的時候 : : 你就不會覺得不方便 或是公營行庫不便民了~ : : 到時候你只會覺得銀行沒有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 : 老實說,那是你的錢, : : 銀行沒事幹嘛去扣住你的錢 不讓你家人解定存!? : : 因為不知道你本人的意思 且 沒有辦法舉證本人的意思表示 : : 且 該帳戶只有本人才有一切的權利 包括變更印鑑...等 : : 為了避免之後會發生的爭議 才會要求由本人解定存 : : 至於網銀不安全 解定存而已 是多不安全? : : 不要開非約轉就好了! : : 都是心理因素!! : 您好: : 我想您可能搞錯我這篇的重點 : 所以我想特別回文澄清 : 也感謝您的賜教! : 事實上原設定存款人(也就是我本人)確實係有解約的意思 : 而我覺得比較疑惑的點是在於 : 銀行行員告知領錢不需本人 : 但解約必須本人 : 也就是說只要有存摺跟印章 : 縱非本人也可以從帳戶中提領金錢 : 那我今天去解約也只不過就是把這筆錢 : 轉存至活儲裡面 : (帳戶裡的錢會不會因此而減少還要看有沒有人去提領) : 解約相對於直接把錢都領光的行為而言 : 應該是比較輕微的 : 領錢可以不需本人 : 解約卻一定要豈不是很矛盾嗎? : 家人在跟行員解釋為何不能本人親自解約的難處時 : 態度始終是和顏悅色的 : 畢竟我們也自知理虧 : 當初設定時就是本人設定 : 而今天因為有急用 : 而在分身乏術、無計可施之下 : 才會試著向行員請求解決的方法 : 但今天行員並不是站在服務的立場共謀解決之道 : 而是以一種先入為主怕麻煩的心態 : 態度極其強硬的不願就這件事來共商解決辦法 : 這叫存款人非常無所適從 : 我當然可以理解 : 沒有人願意擔負這筆錢非經本人同意而解約的風險 : 但是我都願意出示授權書 : 且同意以任何可以證明本人確實具有解約意思的方法來解約了 : (也就是我已經明確表示本人願意自負任何風險) 其實這一段是銀行員最大的顧慮之一 法律界站在親民的立場.....認為銀行與民眾的關係 多半是站在強與弱的解讀...(有因為催收去法院的應該都很有感受) 而金管會為了體恤民眾 又很貼心的立了一條:銀行必須負舉證的責任... 今天假設銀行貼心地接受了你人在異地的授權書 上面有一篇郵局行員就中槍了....雖然沒看到取款條印鑑跟原留差多少 但做銀行的都知道...密碼這東西 最好是外人用猜的也會中= = 到時候如果你檢舉在異地該銀行無法確認授權... 說不定那間銀行就要賠錢了 ORZ.... 而好心的行員.....恩(有聽說銀行叫行員自己出的) 還有文中好像一直有強調道只是轉到活儲不是領出來... 這個我就不是很理解為啥解約又不領了? 附帶一提 很多人都認為銀行員很不近人情很冷血很公務員心態巴拉巴拉 其實我也不否認 像我從事金融業沒多久 就已經覺得自己真的是一整個現實到不行 但我想問的是 當你們在工作上遇到要叫你們賠錢的時刻 你們都會覺得這是應該拿出來賠的? 不會感到一絲的怨恨與沮喪 為什麼辛苦這麼久就因為這樣薪水飛了? 隔行如隔山 雖然情感上也許難以接受 但還是希望 大家能夠互相體諒 除非台灣能夠立法詐騙集團直接槍斃之類的= = 不然銀行的規定跟申請書切結書拋棄權簽名ˋ只會愈來愈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74.241
vigneron:希望台灣能夠立法詐騙集團直接槍斃+1 07/11 23:15
PrinceAries:同業推一個~~ 07/12 07:15
tnf:難怪我每此去銀行辦事都覺得自己像明星一樣,簽名的地方與張數 07/12 10:41
tnf:越來越多越來越多越來越多,多到簽名簽到手都吃檸檬了.原來~~~ 07/12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