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binzzz:好爛的客服部門,離職後還能夠調閱客戶資料很扯 11/27 20:14
→ TZUYIC: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11/27 20:17
→ TZUYIC:之前就被罰過600萬元了。 11/27 20:18
→ ktwu:求大家給建議!!! 我也只是要台新正承認錯誤正式道歉,但他們態 11/27 20:19
→ ktwu:度真的太惡劣,現在是擺明我普通上班族不會和他們耗所以也無 11/27 20:20
推 robinzzz:我沒記錯的話,新的個資法是要業者舉證保護個資的措施 11/27 20:20
→ ktwu:所謂,但我說真的也是要工作要作自己的事,求快速解決方案 XDD 11/27 20:20
推 KYOFIGHTER:找記者+消保官+金管會 記者寫篇報導可能最有用 11/27 20:21
→ ktwu:我不想紅,也沒有意思要鬧很大,我去報警已經家人唸很久了 11/27 20:22
→ KYOFIGHTER:不想紅大概就沒什麼快速解決方案.....別用他家的卡 11/27 20:24
→ ktwu:但就是非常生氣...而且我接到警員的電話後更生氣 11/27 20:24
推 Earl:推,你超威猛的啊 11/27 20:24
推 llh117:要舉證銀行洩露有點累,警員想推掉.A打給你,你有存證內容嗎? 11/27 20:33
→ ktwu:有,來電證明什麼的我也有留著,台新銀已經跟A"說好"了,最壞打 11/27 20:39
→ ktwu:算就是我跟A在法庭上對質,看她是要說同事告訴她或是她離職時 11/27 20:40
→ ktwu:職時帶走我的資料,我是覺得不論那種說法台新銀不都違反個資嗎 11/27 20:40
推 taiwaniloveu:不意外,之前去分行幫我媽繳保險箱的錢,繳完錢離開 11/27 20:42
→ taiwaniloveu:銀行打給我媽說結帳時發現短少錢,短少的錢跟我付的 11/27 20:4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twu (118.171.155.18), 時間: 11/27/2012 20:43:42
噓 zxcvbbb:最好是你會去告詐欺 11/27 21:11
噓 zxcvbbb:禮券都已經給你了不然你還要怎麼樣? 個資法真好用 11/27 21:13
噓 walkahead:只有我覺得台灣人變得很愛計較嗎?變得動不動就要告人 11/27 21:52
→ walkahead:動不動就要客訴 11/27 21:53
→ ktwu:所以樓上2位都沒遇過個人資料被外洩囉?請遇到了也記得你們 11/27 21:55
→ ktwu:今天噓我愛計較 到時被盜用被盜刷都請保持大方態度不要譙 11/27 21:56
噓 zxcvbbb:哪裡外洩了? 人家是經辦 說不定把你資料寫在他的本子裡 11/27 21:58
→ zxcvbbb:我看你要多少就直接說吧 11/27 21:59
→ ktwu:請樓上那位再說的明確一點,我才可以告你毀謗名譽,我很想計較 11/27 22:01
噓 loomissayles:不用這裡也po好嗎..需不需要再幫你轉到各大版去?? 11/28 00:24
→ loomissayles:一下個資外洩..一下要告詐欺..一下還要告毀謗名譽... 11/28 00:26
→ iamchief:講句中肯的給原PO 其實銀行的說法很多都是搪塞民眾沒錯 11/28 00:47
→ iamchief:客服及行員其實都是針對你的狀況來見招拆招 只是沒想到你 11/28 00:48
→ iamchief:是會很認真地看待這件事 其實他們也會擔心 而且行員是否 11/28 00:48
→ iamchief:真的離職也不得而知 可能只是要官官相護罷了 所以如果說 11/28 00:49
→ iamchief:你真的只是要他們的一句道歉就好 那就給他們一個台階下吧 11/28 00:49
推 iamchief:P.S 我只是站在中立立場想 要如何做我無法影響原PO 11/28 01:01
→ blankvic:唉...台新真是..可是我還是戒不掉集點行樂和集點成金XD 11/28 01:37
推 partake:銀行護航魔人真緊張,怪不得個資法什麼的一直訂出來,銀行 11/28 09:47
→ partake:便宜行事慣了,都以為自己的陋習沒人管 11/28 09:48
→ partake:老是說民眾怎樣咄咄逼人,也不檢討自己老是胡搞瞎搞,哼 11/28 09:49
推 alexsh:轉八卦板就好了吧 11/28 10:17
推 whitedevil:好可怕,明明就是違法行為還被噓成這樣 11/28 11:33
噓 loomissayles:更可怕的是..違法行為是?? 請列出法條跟大家說明吧~ 11/28 11:36
噓 zxcvbbb:另你說辦卡有禮券有證據嗎? 11/28 12:30
推 cityport:台新快洗版,洗成功就超越廢牡犡了 11/28 18:15
→ cityport:X台新洗刷刷 11/28 18:16
推 matsukun:很明顯的就是銀行洩漏資訊給離職員工啊,那個說員工把資 11/28 20:40
→ matsukun:料寫在小本本的,只有要後續往來的時候才會這樣做好嗎?今 11/28 20:40
→ matsukun:天原PO只是幫他辦張卡又不是甚麼貴賓戶他有甚麼必要記在 11/28 20:41
→ matsukun:小本本裡?如同原PO所說早不連絡晚不連絡偏偏到出事才連 11/28 20:41
→ matsukun:絡你真覺得"離職員工"會這麼有心都離職了還要回來關心之 11/28 20:42
→ matsukun:前辦卡的民眾有沒有去刷卡?要是我的話離職後早就把小本 11/28 20:42
→ matsukun:本丟進資源回收了。會留客戶資料的除非你覺得會有後續往 11/28 20:43
→ matsukun:來不然只是辦張卡不可能會特地留聯絡資訊的啦!然後又是 11/28 20:44
→ matsukun:那位版友說"禮券200都給你了不然你還想怎樣?" 這句真的好 11/28 20:44
→ matsukun:笑,所以以後銀行就胡亂放任業務員亂開空頭支票,沒來爭 11/28 20:44
→ matsukun:的算你衰有來爭的就推到業務員人行為,真的盧不下去了才 11/28 20:45
→ matsukun:要照當時協議給你優惠嗎?況且對方都真的給禮券了就是默認 11/28 20:46
→ matsukun:有答允禮券這件事,你還要他拿出證據豈不好笑?我自己曾是 11/28 20:46
→ matsukun:銀行業的我也了解有些客人大小屁事都要客素很機八,但原 11/28 20:47
→ matsukun:PO這件事我認為就個資法部分絕對站得住腳,不管怎麼說, 11/28 20:49
→ matsukun:除非有私交,不然原PO的連絡方是太有可能是銀行洩漏的了 11/28 20:50
推 fdav:讓離職員工處理這件事本來就有爭議了。@@a 不知道當初他們 11/28 22:40
→ fdav:私下怎麼提的?原po目前看來沒太大錯啊,為何要噓? 11/28 22:41
→ kando:原po沒錯,我也覺得提告沒啥問題,但被噓的問題是出在態度上吧 11/30 06:53
→ kando:這版太多銀行行員,當然會希望原po得理後可以饒人 11/30 06:53
推 amozartea:支持原po 台新把資料給離職員工超級過分吧 12/04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