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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狂偽章兌6000萬支票 銀行要還錢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647255.shtml#ixzz2INoqD2aI 內文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3.01.19 02:11 am 南投一家公司的江姓女會計,為了滿足購物慾,偽刻公司大小章蓋開支票,盜領公司六 千多萬元;公司發現偽印鑑粗糙,銀行竟全數兌現,提告要求銀行負責。最高法院認定銀 行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判決應返還該公司六千一百多萬元,全案定讞。 江女因此案被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五年十月確定,目前入監服刑。她開了二百七十七 張、金額高達六千一百七十五萬多元支票,她用這些錢瘋狂買衣買鞋,甚至買珠寶、鑽石 、郵票。 「我就是無法克制自己想要買東西的慾望」,江女當年自首時說,婚後適應不良,患有憂 鬱症,無時無刻都想要買東西,才衝動犯案;法院曾函請醫院鑑定,江女被診斷購物的衝 動高於自我控制,必須獲取更多金錢才能滿足自我。 江女五年前藉由支付廠商貨款名義,在保管的公司空白支票上,蓋上偽刻的公司章、董事 長及總經理印鑑,填妥發票日期和金額,再偽簽丈夫名義在支票上背書,向銀行提示交換 ,再將票款轉到自己或丈夫帳戶。 五年多來,江女以偽刻印鑑開立的公司支票達二百七十七張,金額達六千多萬元,她用這 些錢瘋狂買衣買鞋,從一個穿著樸實,轉變為打扮貴氣的時尚女子。 公司向法院提告指出,江女偽刻的公司大小章,與公司留存在銀行印鑑卡上的印章明顯不 同,一般人以肉眼可輕易辨認,兩者的字體粗細、筆畫長度及留白間距皆不同,銀行受委 任支票兌付時,疏於核對,要求銀行返還該公司支票帳戶的存款六千多萬元。 最高法院審理認為,只要一般人憑肉眼確實比對,都可以發現支票上的偽刻印文和原留印 鑑不符,銀行顯有疏失。 心得 我去銀行領公司的錢的時候,有時候那顆用了3x年的小章邊邊有點磨掉了 不熟的行員還會對我提出質疑 如果明顯印鑑不符,多年來銀行應該也有許多不同的人經手過那些支票吧! 竟然沒有出包,太神奇了 不知道銀行要如何追究那些失職的員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99.216 ※ 編輯: llh117 來自: 111.252.99.216 (01/19 10:13)
kutkin:銀行對會計沒有這麼嚴格,特別是往來多年的老顧客。 01/19 11:47
kutkin:那你說印鑑的問題,本來就是銀行程序上一直有的問題 01/19 11:48
kutkin:主管就是大部分交給行員核章,主管只有確認傳票金額 01/19 11:49
kutkin:還有文字等,很少有再去核章的。 01/19 11:49
kutkin:要去追究的話,頂多就是可能從經理開始記過 01/19 11:51
kutkin:記過記到經辦員,最後可能經辦員都離職了,不了了之 01/19 11:51
kutkin:http://ppt.cc/qCKh 台灣中小企銀太平分行 01/19 11:54
sdhpipt:老客戶都嘛認人的,那會計如果跑該分行十幾年,沒人會懷疑 01/19 12:54
hank0624:可能是VIP客戶 都由一個人專辦 01/19 13:31
fillion:當甲存也要叫號、交叉銷售時,真的很難仔細對章的真偽 01/19 17:40
Matsuda:想太多 再多號印鑑也可以看出來 千號的 印鑑還不是這樣對 01/19 22:06
pat1006:1會計是拿票去他行兌現 01/20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