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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部份恕刪 : 本票 : 是一項書面的無條件的支付[承諾] : 就支付功能方面: : 開票人仍需於另行支付款項給執票人,我沒看過個人本票可以直接存到執票人戶頭的 : 除非你是開銀行本票~但是銀行本票也是要你在該銀行有開支票存款戶.且另行申請空白銀 : 行本票才可直接存到執票人戶頭 : 所以當你斡旋成功後,你還是要另行交付款項給執票人 對買方而言,本票的好處在於可以不用專程跑去銀行開本行支票 也可以不用花開立時及回存時的手續費 對於時間跟手續費的花費上相對是比較省的! 同時在資金運用上也可以更靈活,不用在開本支的時候被先預扣,還損失利息 : 就法律功能方面: : 那拿到本票沒拿到錢的屋主到底拿了本票可以做什麼??? : 如果斡旋成功,拿了本票的屋主卻遲遲拿不到你給的錢,他可以執本票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 : 執行,扣押你的財產或扣薪,要求你付錢 要求你付錢,錢就給他就好了,反正本來銀行支票的錢就是要給他 而且此時是在已經確定之後才給,不會徒增斡旋時不確定的困擾 : 如果開本票的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對執票人向裁定的法院提起確認之訴。 : 這時便進入訴訟程序..... 是否偽造變造跟是否使用本票斡旋無關,你在家裡坐著也可能被偽造變造阿! : 所以或許屋主會願意在沒拿到白花花的錢之下拿你的本票和你斡旋 : 那你如果斡旋不成功呢??本票一定要拿回來~然後徹底銷毀它... 斡旋不成功,銀行支票不也是要拿回來嗎? : 斡旋成功且付了錢當然也要拿回你開的本票啦~記得就銷毀它喔 : 所以我並不覺得開本票比較簡單耶..... 建議在使用本票斡旋時,一定要載明受款人及禁止背書轉讓 如此即不會有本票流通之問題 如果真的怕麻煩,建議使用內政部版的要約書取代斡旋金 關係會更單純 只是很多人不知道可以使用要約書 原文其他部分恕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83.74 ※ 編輯: awanderer 來自: 114.25.83.74 (06/27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