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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27/today-so9.htm 內文 女一開口 就要6000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女子小麗(化名)88年間撿到台新銀行5張、面額共2億03萬元 的本票,交還台新銀,9年後突然向台新銀索討本票面額10分之3、即6000萬餘元的天價 報酬,遭拒後提告,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判決小麗只能領到2億03萬元中,以5%法 定利率計算9個月利息的3成,即225萬0337元報酬,全案確定。 台新銀昨強調,會遵照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但不願對此判決作評論;記者昨無法連絡 上小麗,無法得知其看法。 可掛失止付 台新銀拒付 合議庭指出,本票可掛失止付,不等於現金,若拾得人未交還,銀行須公示催告程序, 通常約9個月才能領回票據金額,小麗只有權領取票面金額9個月利息的3成,而非票面 金額的3成。 判決指出,88年間,小麗在北市松江路、南京東路口騎樓,撿到台新銀行遺失的台新 票券公司本票,小麗打電話通知台新銀行,由銀行作業部派人取回。 拾金不昧追溯時效15年 97年間,小麗突然主張依民法拾得遺失物最高3成報酬的規定,要求台新銀行給她 6000萬元償金。 台新銀拒絕給錢,表示小麗提不出曾撿到公司本票的證據,且票據與現金不同,可掛失 止付,小麗無權求償;不過台新銀的行員作證指出,銀行遺失本票當晚,小麗就打電話 指撿到本票,隔天銀行就派人領回。 合議庭認為,民法拾金不昧條款的追溯時效為15年,小麗根據舊法請求酬勞未逾時效, 但票據遺失可掛失止付,判決台新銀只須付225萬0337元報酬;一審時,台北地院僅判 准小麗可得75萬0113元報酬,二審改判她可得225萬0337元,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 心得 還好台新是說提不出證據 如果反咬一口說是小麗偷的.... 台新銀行為了自身利益.... 看來台新的客戶真的要多加小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3.218
tonyhsie:心得似乎跟內文沒邏輯上的關連性 07/28 00:48
even0213:一審:98,重訴,349 二審:100,重上,538 07/28 00:55
even0213:心得跟內文..真的沒法子連結..=__= 幻想來的? 07/28 00:56
even0213:公示催告六個月+除權三個月=9個月 X 2億03萬 X 5% =225萬 07/28 01:03
b604191:台新的客戶要小心什麼?可以請原PO提點一下嗎~ 07/28 01:28
hijacker000:反咬會產生誣告...不是想反咬就可以咬的.. 07/28 01:38
rinoya:銀行團不會做這種不實的事情.... 07/28 07:31
rinoya:光是法務部那關就會先說了,除非台新可以舉證對方是偷竊 07/28 07:32
rinoya:不然就會產生像HIJACKER板友板友說的誣告 那對台新來說是更 07/28 07:33
rinoya:麻煩的問題.. 07/28 07:33
richjf:「台新」 你可知得罪什麼了吧! 07/28 08:11
loomissayles:倒是原po這一篇的心得 才真的要小心了...我有備份~ 07/28 08:33
loomissayles:再說原po如果是銀行方..我不相信你會大方拿出6000萬~ 07/28 08:35
loomissayles:好聽話容易說..真的發生我想作法可能也跟文中差不多~ 07/28 08:36
kando:台新何錯之有?明明連付錢都不用付的 07/28 12:09
scott2009:原po要小心什麼?銀行是訴訟中的對造難道要提示對小麗 07/28 13:13
scott2009:有利之證據嗎? 07/28 13:14
medama:225萬也不錯了啦 07/28 20:17
asdfghjklasd:那裡不用付錢?9個月公告不用等了?! 07/29 01:43
moonpaper:pierreqq:銀行9個月利息是750萬 石田三成才是200萬 07/29 11:48
oTwTo:為什麼是利息三成?掛失的話,撿到的人根本1元也拿不到啊? 07/31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