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cker1212:是真心想把該新聞傳達給其他朋友,就不算是廣告,然而l兄 05/31 17:25
→ sucker1212:分享的7篇文章只是為了跟其他版友爭一口氣,我不樂見!! 05/31 17:26
推 astrawberry:*同意樓上所說* 05/31 17:49
→ lolobo:我想版主自有定奪,而版友若不滿可噓文,但沒必要筆戰.. 05/31 21:15
推 luke1107:有道理!我認同三位所言。歡迎更多發表,我三天內刪廣告 05/31 21:31
推 luke1107:正如S兄所言,若是真心就可以接受,所以一開始即表露真心 05/31 21:35
→ luke1107:即是關鍵,如果啥都不講,本來就會有廣告的嫌疑。這是我 05/31 21:36
→ luke1107:的認知,謝謝。 05/31 21:37
噓 fibbi:為了你跟另外網友的筆戰浪費我時間看這三篇真是夠了 06/14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