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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753968412 (c753968412)》之銘言: : 如題 : 大概就是三分之一的簽約金拿來當防賭基金 : 退休後全數奉還 : 為了杜絕假球案再次發生 : 請問那些基金 工會會找專業經理人來作穩健投資嗎? : 還是就是這樣放著 假如是一百萬進去 我退休後 還是只能拿一百萬回來嗎? : 這樣感覺 球員好像會虧欸 畢竟錢是越來越小的 : 但如果真的有利息的話就另當別論了 三分之一的簽約金才多少? 狀元籤600萬,三分之一也才200萬 你是看不起簽賭集團嗎? 其實根本不需要搞這種東西 經歷了那麼多次的假球,政府再麻木也該動起來了 2016年11月的時候新增「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中職比賽在運動彩券的投注標的)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863956 21條的規定 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 平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三千萬 元以下罰金。 結夥三人以上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二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擁有運動團隊經營權之法人、團體及其代表人、管理人與相關從業人員, 應主動配合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調查第一項、第二項所列行為,其有隱匿 或抗拒,經查證屬實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翻成大白話 球員自己打假球,關1~7年,罰1000~3000萬 找一堆人打假球,關3~10年,罰2000~5000萬 球團相關人員,對於假球調查不配合檢調,罰200~1000萬 強姦罪就判3~10年,這個條例還加個重金罰款 你找三個人打假球就跟犯了強姦罪一樣 這個刑責我都覺得超過比例原則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81.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73326313.A.682.html ※ 編輯: indium111 (114.38.81.151 臺灣), 11/10/2019 03:11:27
stormtrooper: 沒有以前的易科罰金和緩刑還加個併科,傻了才會去 11/10 07:00
stormtrooper: 打假球,除非有人菊花癢~ 11/10 07:00
yellow198841: 問題在有人被關嗎? 11/10 07:32
這個法律實施之後,還沒人敢以身試法
s3122762120: 不是假球罰太重是強姦罰太輕吧 11/10 07:43
s3122762120: 國外有些強姦是被關到死的 11/10 07:44
那應該是輪姦或者強姦殺人罪吧 台灣輪姦罪是七年以上~無期徒刑 姦殺罪,死刑論處 ※ 編輯: indium111 (220.134.57.130 臺灣), 11/10/2019 08:49:00
alex8725: 問題是強姦罰太輕 11/10 11:04
alex8725: 輪姦還要更高才對 11/10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