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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這樣? 只要按照球員本身應有的身價去給他薪水就好了 就好像沒必要跟張泰山和彭振閔說: 「你們薪水先定作5萬,10隻全壘打以上一支加XX」 WHY? 因為你已經確定他會打出20隻全壘打左右的成績 幹嘛先把這部分的錢扣起來當作獎金呢? 再說棒球場上用獎金制為主,薪水制為輔到底有多大的用處? 打不出去就是打不出去,有人就是注定.270,有人就是有辦法.330 尤其台灣這種打不出來就沒有舞台的地方 會有人拿自己的職業生涯開玩笑? 要說獎金佔薪水比較多的比例的話 應該是用在於有些球員實力不怎樣,潛力倒是可以期待的時候 現在會搞這一套,我覺得問題是出在於 1)球團根本不瞭解球員 2)球團給薪是以年資來算,為了給表現好的球員應有的報酬,所以用獎金解決 用獎金的方式就算很有用,以一年多出10安打來看 多10隻安打差不多可以多出0.025的AVG,這樣是非常大的功效了 實際上能夠做到這樣的效果嗎?我不相信 那有必要為了多出可能不到10隻的安打這樣搞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2.181
egghead:獎金制的缺點 球員重工輕守 都練打擊去了 推218.184.108.100 01/14
TVRO0627:獎金制 球員受傷的話錢就能省下來了...... 推 61.70.0.107 01/14
jackleft:似乎在兄弟 守下高難度球 也是有獎金的 推 211.74.217.123 01/19
mtdas:test 61.231.24.203 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