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IP (小彬彬)
看板BaseballSYS
標題聯盟應採 多數決 or 全體決 較好呢 :)
時間Tue Mar 16 21:35:40 2004
嘿嘿~~
我又來開話題了^^
-------------------------------------
第一拳是洪一中、郭翔生的解禁回饋方案,遭到興農牛與誠泰蛇隊反對,曾答應劉保佑匯
入450萬元的陳河東會長也噤聲,劉保佑希望用表決的方式決定,又被統一獅老闆林蒼生以
「聯盟沒有表決的慣例」而拒絕。第二拳也逃不過,因為洪一中今年能否登錄為球員,隨
著回饋案而落空,也被否決掉了。
-------------------------------------
上述新聞是最近領隊會議的內容
大家都知道,過去的"聯盟大事"都是由領隊會議中"全體決議"通過而執行的
當然,有些事要六個球團都同意,畢竟是不太可能
所以,有些議案一定要有某方讓步,(也許有不為人知的利益交換)
有些議案則是只能一直被否決,難以執行
長久下來,其實不是個好現象。
因為"也許"少數人的私心就可以影響整個職盟的發展
如果採用表決,當然,也許更會造成內部衝突、對立,甚至分裂
但是,民主時代不就是應該這樣嗎^^
希望能聽聽其它的意見:)
不過我先說我的想法好了^^
1.聯盟應該架於球團之上,而會議中也應該有球員代表出席,
不能讓少數幾個領隊自己搞(這句話是林華韋說的^^)
主持人之外,六球團+一個球員代表,7票採多數決。
2.內容應該公開化。而不是黑箱作業完後,再對口供發表公告
(像這次有人批評Lanew不應自行公告會議內容,其實我反而大大讚同。
因為不說出來,光評媒體猜測,有些事實真相外人不得而知,也是吵架的起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02.176
→ hsuans:其實我最近也想寫這個話題....XD 推 218.167.35.76 03/16
→ kiddvier:六球團+一球員..那如果資方聯手對付勞方呢 推 219.68.133.160 03/16
→ CHOIP:現在是6球團+"零"球員 XD 推140.114.202.176 03/17
→ Demarcho:公正的聯盟秘書長很難找:p 推 218.32.14.33 03/17
→ MILGM:有本事否決 也應有本事給別人知道阿 推 220.137.0.28 03/17
→ Hangman:沒有人會想當那「一球員」吧。 推 140.119.183.42 03/17
→ Coloring:球員代表又不用找球員本人 可用專業人士 推 210.69.138.102 03/17
→ misson:不要決最好........ 推 140.112.231.29 04/13
→ mtdas:test 61.231.24.203 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