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tdas:test 61.231.24.203 07/24
※ 引述《ms9 (開始盡量抹掉重寫)》之銘言:
: 還有
: 當初的國訓隊是業餘身分的
: 可以解釋成職棒獲利政府買單
: 但也可以視為純粹由軍方出面推廣軍中體育而已
在我看來這也拗得太兇了
一群幾乎是入伍時就直接進國訓隊 義務役期滿後直接閃人的選手
能夠算是推廣軍中體育?
: 畢竟雇用者與球員的出路尚未決定
: 而代訓已完全由國家出面跟職棒結合
代訓球員未來的出路也還沒決定啊
代訓結束後不打球、或是要出國打球都是各人自由 就算要是加入非代訓隊的中職球隊
也只是要等一年再選秀而已 稱不上僱主已經決定了吧?
而且在國訓隊時期 當初從國訓隊出來的球員 成為職棒選手的比例
會比現在代訓球員在代訓結束後打職棒的比例低很多嗎?
: 該是想出第三種方式的時候了
要負責想出第三種方式的人 當然不會是球迷觀眾
不過如果是要把現在的代訓制度說得如此不堪
應該在某種程度上要能說出新制度大致上的輪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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