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vy (chavy)
看板Baseball_Sim
標題[閒聊] 玩OOTP長知識 - Super 2
時間Sat Dec 15 13:49:01 2012
以前對Super 2的認識懵懵懂懂
只知道是用來決定大聯盟資歷兩年多未滿三年的球員
是否可以取得仲裁資格
結果這一次玩98魔鬼魚,竟然給我碰上了必須要認真讀規則的狀況 XD
之前Colon交易案中,和對方拿了一個很強的年輕虛構SP球員回來
(交易來的前一年,也是生涯第一年,ERA+144
交易的該年度在太空人105,交易回來後在我這邊126)
可是他的年齡很尷尬,如果繼續讓他先發下去
他會剛好在滿26歲前第一次仲裁
而且按照遊戲裡的訊息,這次仲裁預估就是4.62M了
如果真的讓他拿個4~5M,那麼之後他滿26歲簽長約時
我預估一年至少也會6M以上,身為坦帕灣窮鬼隊的GM我負擔不起啊… (淚)
所以我就開始動起現實世界的GM也可能會動的歪腦筋:
讓他少打幾個月,晚一年得到仲裁資格
為了這個認真去查,才發現根本沒有一定的數字
條件是滿兩年未滿三年,而前一年在大聯盟86天以上
本年度累積年資在同資格球員中排名前17%就會獲得仲裁資格
而今年開始的新版規定,則改成22%
但我根本不知道OOTP 13用的是22%還是17%的版本
也不知道這換算成天數到底是幾天
所以最後硬是把他在3A放了幾個月,本季結束時大聯盟資歷是2年又104天
無法獲得仲裁,再領一年大聯盟基本薪
然後趁休季他滿26歲後,趕緊和他簽了一張10年的便宜長約 XD
邪惡的合約
http://i.imgur.com/7yOCi.png
(原諒我吧,不這麼省的話,坦帕灣窮鬼隊走不下去啊...
即使拚戰了五年,有四年打進季後賽,老闆也只把預算加到65M
這65M除了付給球員之外,還包含給所有的教練與球探的薪水,
以及Scout經費與Player Development經費,光這兩個加起來就要十幾M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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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7.124.218
※ 編輯: chavy 來自: 180.177.124.218 (12/15 13:58)
推 driftcreator:ootp的super 2是17% 12/15 14:50
推 larkin123:OOTP 真是細膩 連 Super-2 都納入了 12/15 14:53
→ chavy:我覺得我都是靠玩OOTP學大聯盟規則制度的 XD 12/15 15:40
推 loserlin:super 2常玩小市場的 要更加注意才是XD 12/15 15:58
→ loserlin:話說26歲法則真是大bug 25歲最後一天跟26歲第一天 簽的 12/15 16:00
→ loserlin:價碼跟合約長度大不相同 實在是無言啊= = 12/15 16:00
→ chavy:26歲法則超重要,不然小市場球隊一定被通貨膨脹搞死 12/15 16:23
→ chavy:之前每次玩都差不多五年就不行了,第一年仲裁就要天價... 12/15 16:24
推 larkin123:小弟提供不得已大約的續約經驗 某年某RP大爆發 續約由 12/15 16:34
→ larkin123:原來的2M變成一年6M 又非續約不可(RP台柱) 靈機一動 就 12/15 16:34
→ larkin123:要求續約3年 4M 5M 第三年6M(Team Option) 結果他欣然 12/15 16:34
→ larkin123:接受 9M用二年總比一年6M好吧 12/15 16:34
→ chavy:這個簽法不錯,然後我可能用到5M那一年就會兜售他了 XD 12/15 18:03
推 nra7346:好過分的合約啊...XDDD 12/16 17:09
※ 編輯: chavy 來自: 111.184.46.31 (11/25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