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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對Super 2的認識懵懵懂懂 只知道是用來決定大聯盟資歷兩年多未滿三年的球員 是否可以取得仲裁資格 結果這一次玩98魔鬼魚,竟然給我碰上了必須要認真讀規則的狀況 XD 之前Colon交易案中,和對方拿了一個很強的年輕虛構SP球員回來 (交易來的前一年,也是生涯第一年,ERA+144 交易的該年度在太空人105,交易回來後在我這邊126) 可是他的年齡很尷尬,如果繼續讓他先發下去 他會剛好在滿26歲前第一次仲裁 而且按照遊戲裡的訊息,這次仲裁預估就是4.62M了 如果真的讓他拿個4~5M,那麼之後他滿26歲簽長約時 我預估一年至少也會6M以上,身為坦帕灣窮鬼隊的GM我負擔不起啊… (淚) 所以我就開始動起現實世界的GM也可能會動的歪腦筋: 讓他少打幾個月,晚一年得到仲裁資格 為了這個認真去查,才發現根本沒有一定的數字 條件是滿兩年未滿三年,而前一年在大聯盟86天以上 本年度累積年資在同資格球員中排名前17%就會獲得仲裁資格 而今年開始的新版規定,則改成22% 但我根本不知道OOTP 13用的是22%還是17%的版本 也不知道這換算成天數到底是幾天 所以最後硬是把他在3A放了幾個月,本季結束時大聯盟資歷是2年又104天 無法獲得仲裁,再領一年大聯盟基本薪 然後趁休季他滿26歲後,趕緊和他簽了一張10年的便宜長約 XD 邪惡的合約 http://i.imgur.com/7yOCi.png (原諒我吧,不這麼省的話,坦帕灣窮鬼隊走不下去啊... 即使拚戰了五年,有四年打進季後賽,老闆也只把預算加到65M 這65M除了付給球員之外,還包含給所有的教練與球探的薪水, 以及Scout經費與Player Development經費,光這兩個加起來就要十幾M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124.218 ※ 編輯: chavy 來自: 180.177.124.218 (12/15 13:58)
driftcreator:ootp的super 2是17% 12/15 14:50
larkin123:OOTP 真是細膩 連 Super-2 都納入了 12/15 14:53
chavy:我覺得我都是靠玩OOTP學大聯盟規則制度的 XD 12/15 15:40
loserlin:super 2常玩小市場的 要更加注意才是XD 12/15 15:58
loserlin:話說26歲法則真是大bug 25歲最後一天跟26歲第一天 簽的 12/15 16:00
loserlin:價碼跟合約長度大不相同 實在是無言啊= = 12/15 16:00
chavy:26歲法則超重要,不然小市場球隊一定被通貨膨脹搞死 12/15 16:23
chavy:之前每次玩都差不多五年就不行了,第一年仲裁就要天價... 12/15 16:24
larkin123:小弟提供不得已大約的續約經驗 某年某RP大爆發 續約由 12/15 16:34
larkin123:原來的2M變成一年6M 又非續約不可(RP台柱) 靈機一動 就 12/15 16:34
larkin123:要求續約3年 4M 5M 第三年6M(Team Option) 結果他欣然 12/15 16:34
larkin123:接受 9M用二年總比一年6M好吧 12/15 16:34
chavy:這個簽法不錯,然後我可能用到5M那一年就會兜售他了 XD 12/15 18:03
nra7346:好過分的合約啊...XDDD 12/16 17:09
※ 編輯: chavy 來自: 111.184.46.31 (11/25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