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eau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Am0000 連續張貼論壇文章兩篇,違反板規 (十二) 部落格廣告文及論壇文,此類型文章每日限定一篇 (回/推文亦同)。 凡網誌內含部落格廣告,均需以 [廣告] 作為標題,並於內文註明。 標題、內文中任一未註明者視同違規。 <違規文章砍除,超貼部分劣退,初犯水桶一個月,累犯水桶加重> 水桶一個月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7.131.62
watashiD:我還以為他也__了。 02/07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