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chinaeatshit: 買賣文 03/21 14:08
合購算買賣文嗎?
※ 編輯: kappenman (114.45.17.132 臺灣), 03/21/2022 18:36:29
→ wanfen: 合購是買賣文 03/21 20:38
→ kobe8112: 發文前看板規應該是你這帳號資歷要具備的常識了 03/21 22:06
我看板規是這樣寫:
涉及任何一方有營利行為者,
涉及雙方彼此有以金錢交換物品、服務等對價往來行為者,一律視為[買賣]文。
唯不涉及,暫代收付款之金錢往來行為之合購,不算[買賣]文。
如:揪人分享麥當當第二套特價、星巴客買一送一、思樂冰買二送一、
好樂迪五人歡唱一人免費、揪團一起報名駕訓班等。
我在這個合購當中沒有任何營利,只是想要找人一起湊滿額優惠,
我在板上用 /合購 去搜尋了幾篇文章,
也都有類似的情況,例如合購甜點、花材,
並沒有被說是買賣文或被刪文。
在我認知上應該是沒有違反板規。
※ 編輯: kappenman (114.45.17.132 臺灣), 03/21/2022 22:45:00
→ kobe8112: 我是看11頁的 03/21 22:48
我上面貼的這段文字就是11頁的
推 chinaeatshit: 照之前的判例 你們一起去付錢就不算 如果先把錢轉給 03/21 23:45
→ chinaeatshit: 你 你在下單購買 就符合對價買賣行為 03/21 23:46
喔,好吧,感謝提醒。
※ 編輯: kappenman (114.45.17.132 臺灣), 03/22/2022 09:55:35
→ kobe8112: 因為該頁下半段是直接列出哪幾種現在被歸在買賣文 03/22 10:45
推 flyaway1030: 而且看到主購不用負擔運費覺得蠻逗趣,所以找人頭幫 03/22 13:53
→ flyaway1030: 你湊齊可以打折,剩下的人自己想辦法付錢搬回家。 03/22 13:53
→ flyaway1030: 如果別人訂7萬能直接換去他家搬嗎? 03/22 13:53
→ flyaway1030: 倒不如全部的人一起負擔運費這樣還比較有人願意。 03/22 13:53
如果他自己訂7萬,他就不需要找人湊啦,自己就9折啦。
如果他訂滿7萬,還願意讓我一起下訂,
時間搭得上我也可以去他家搬,
我內文就寫
如果有人金額比較高、願意當主購,
送到你們家,我再自己去搬也OK。
事實上我也有收到信件,
有人有意願但還沒試躺、有人看好床了但他住比較遠,
有人已經下訂願意跟我湊,但時間搭不上。
確實在家具版有的人是全部的人一起負擔運費,
但我個人覺得大家選擇的方式不同,
有的人可能自己有車,有的人可能可以開go smart,有的人用lalamove,
有的人有電梯、有的人沒有,這樣要協商的內容太多,不一定真的比較划算。
我自己覺得條件開清楚,大家就自己評估囉:)
※ 編輯: kappenman (114.45.17.132 臺灣), 03/22/2022 14:10:01
推 flyaway1030: 而且團購文也不是第一次被版友提醒了.. 03/22 14:03
不是第一次被提醒,但是是被同一位提醒。
而我對版規的見解跟板友不同,
這部分若真的違反板規,就請板主裁決,
若我不服,我會再視情況循站內管道申訴或提出討論。
感謝關心。
※ 編輯: kappenman (114.45.17.132 臺灣), 03/22/2022 14:12:49
→ eeee5566: 討厭的團購文 03/30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