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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鄰居們: 大家可以安心了!縱火犯已經被抓到!! 他坦承無諱,不過態度相當「無賴」 一副我們拿他沒輒的感覺,不時裝瘋賣傻,痴顛作態 縱火犯是中和那邊的人,他說是搭公車過來的.. 警方已經將他以公訴罪移送法辦了.. 接下來,就是法律的問題~ 他的家人似乎不打算出面,可是我家損失約4-5萬元 實在不甘心就這樣算了,所以.... 如果有懂法律的版友,可否給我一些意見? (為了不佔用版面,方便的話請回我信箱) 希望法辦罪犯之際,無辜受害者也能索賠有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08.1
g623211:沒有辦法就討不回來呀 還能怎樣 02/27 21:39
我們是不能怎樣阿~就算看到犯人態度囂張,我們也只能乾瞪眼,拿他沒輒 這就是無辜受害者的悲哀! 只是傷痛很難平撫...深夜中驚魂未定去滅火的心情,看著家園滿目瘡痍的悲痛, 受盡員警與消防隊員的冷朝熱諷,阮囊羞澀又得準備未來開支的心情 您應該不能瞭解..所以才會如此說........
PayHome:提起毀損告訴? 02/27 21:52
PayHome:檢察官應該會找你家當證人、要口供,所以順便問問吧 02/27 21:52
Anda:犯人常常只要裝精神異常 就可以逃過很多責任..哎.. 02/27 22:16
advr:可主張民事侵權行為。 02/27 23:31
OGCeveryhour:恭喜抓到兇手!! 可主張附帶民事賠償 記得把一切受損 02/28 00:46
OGCeveryhour:的東西拍照存證 保留所有的維修費用收據 精神損失理 02/28 00:49
OGCeveryhour:應也能列入求償 02/28 00:49
wizard828:應該可以算民刑事競合吧? 這錢可賠多囉... 02/28 01:08
xxxxxx631:有抓到真好 希望原po家裡後續處理能順利~~ 02/28 01:22
MONKEY172:有抓到真好! 至少不會人心惶惶~ 02/28 01:23
OGCeveryhour:不過原Po也要有心理準備 1.官司通常要幾個月以上才.. 02/28 10:12
OGCeveryhour:2.就算判賠 犯人只要脫產 受害人也難以拿到賠償 +__+ 02/28 10:14
OGCeveryhour:無論如何 抓到人 就是最大的安慰啦!! 拍拍~ 02/28 10:40
謝謝大家的關心! 因為縱火犯是接近流浪漢的身份,無人願意出面解決,我們求償的途徑已然斷絕 所以僅只保留法律追訴權,(因為就算提告了,前幾位版友說的情況也是必然發生) 警方已經移送這起案件,大家也可以放心了~ 只是希望這個社會對這種事件多一點關懷與溫馨, 不要事不關己,不要冷漠旁觀,更不要對受害者以各種方式二度傷害.... 誰都不希望遇到這種事情,所以請多一點同理心,好嗎? 如果作不到,請保持沈默,我們不需要冰冷言語與漠然眼神的關注! 謝謝!! ※ 編輯: lambdamiss 來自: 114.42.216.225 (02/28 14:39)
qin:他沒錢 這時候就要來黑的囉...(誤) 03/01 00:04
ekimlcl:不能讓他進精神病院之類的嗎? 03/01 14:58
CacTus69:可是進神經病院就沒人賠錢了不是? (那還是來黑的吧...) 03/01 19:50
HappyGal:sorry路過搭咀...感覺上整個司法制度有問題 03/02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