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623211:沒有辦法就討不回來呀 還能怎樣 02/27 21:39
我們是不能怎樣阿~就算看到犯人態度囂張,我們也只能乾瞪眼,拿他沒輒
這就是無辜受害者的悲哀!
只是傷痛很難平撫...深夜中驚魂未定去滅火的心情,看著家園滿目瘡痍的悲痛,
受盡員警與消防隊員的冷朝熱諷,阮囊羞澀又得準備未來開支的心情
您應該不能瞭解..所以才會如此說........
推 PayHome:提起毀損告訴? 02/27 21:52
→ PayHome:檢察官應該會找你家當證人、要口供,所以順便問問吧 02/27 21:52
推 Anda:犯人常常只要裝精神異常 就可以逃過很多責任..哎.. 02/27 22:16
推 advr:可主張民事侵權行為。 02/27 23:31
推 OGCeveryhour:恭喜抓到兇手!! 可主張附帶民事賠償 記得把一切受損 02/28 00:46
→ OGCeveryhour:的東西拍照存證 保留所有的維修費用收據 精神損失理 02/28 00:49
→ OGCeveryhour:應也能列入求償 02/28 00:49
推 wizard828:應該可以算民刑事競合吧? 這錢可賠多囉... 02/28 01:08
→ xxxxxx631:有抓到真好 希望原po家裡後續處理能順利~~ 02/28 01:22
推 MONKEY172:有抓到真好! 至少不會人心惶惶~ 02/28 01:23
推 OGCeveryhour:不過原Po也要有心理準備 1.官司通常要幾個月以上才.. 02/28 10:12
推 OGCeveryhour:2.就算判賠 犯人只要脫產 受害人也難以拿到賠償 +__+ 02/28 10:14
推 OGCeveryhour:無論如何 抓到人 就是最大的安慰啦!! 拍拍~ 02/28 10:40
謝謝大家的關心!
因為縱火犯是接近流浪漢的身份,無人願意出面解決,我們求償的途徑已然斷絕
所以僅只保留法律追訴權,(因為就算提告了,前幾位版友說的情況也是必然發生)
警方已經移送這起案件,大家也可以放心了~
只是希望這個社會對這種事件多一點關懷與溫馨,
不要事不關己,不要冷漠旁觀,更不要對受害者以各種方式二度傷害....
誰都不希望遇到這種事情,所以請多一點同理心,好嗎?
如果作不到,請保持沈默,我們不需要冰冷言語與漠然眼神的關注!
謝謝!!
※ 編輯: lambdamiss 來自: 114.42.216.225 (02/28 14:39)
推 qin:他沒錢 這時候就要來黑的囉...(誤) 03/01 00:04
推 ekimlcl:不能讓他進精神病院之類的嗎? 03/01 14:58
推 CacTus69:可是進神經病院就沒人賠錢了不是? (那還是來黑的吧...) 03/01 19:50
→ HappyGal:sorry路過搭咀...感覺上整個司法制度有問題 03/02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