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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一下法律網的解釋http://ppt.cc/4d07 何謂背信罪?法定刑期為何? 依照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 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那什麼叫做背信罪?依照法院實務見解:「為他人處理事務,違背誠信義務所要求的信任 關係,從事違反任務的行為,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才能 夠成。」 簡單來說,要成立背信罪有以下要件: 一、客觀要件: 1、為他人處理事務 2、違背任務的行為 3、生損害本人或第三人利益或財產。 二、主觀要件: 1、背信故意:因為本條沒有處罰過失犯,所以要具有「故意」,才會有機會成立本 罪。 2、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意圖損害本人之利益。 從法條規定來看,就客觀方面,本條加害人必須有「為他人處理事務」的義務, 也就是說,加害人與本人間需有特定的關係,例如委任關係,加害人有為本人處理事務的 義務;此外,本條的行為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行為結果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 或其他利益」。   主觀上,行為人需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為損害本人之利益」,也 就是說行為人需要故意為此犯罪行為,始構成本罪,故本罪不處罰過失犯,若有過失為上 述行為者,則應自民法上就其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例如委任關係)處理之。附帶一提, 本條第二項規定「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故本罪亦處罰未遂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65.234
leaflittle:推推!!!111.249.178.133 02/18 01:23
chsyi:這麼多團 要告到他被起訴應該還是有機會吧 61.228.82.52 02/18 01:25
chsyi:大家可以聯合想要告的團一起阿... 61.228.82.52 02/18 01:25
nan1336:聯合+1(因為我不會ˊˋ)220.135.177.135 02/18 10:12
kirby0415:聯合+1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做?!) 112.104.140.70 02/18 11:02
oclick:我有問到,如果有成立刑事案的話,可以請 118.169.46.141 02/18 16:49
oclick:警方去信google,提供g單當證據,雖然因為 118.169.46.141 02/18 16:49
oclick:涉及隱私,google不一定會受理 118.169.46.141 02/18 16:50
oclick:所以我也希望我們當中懂的人,當代表,團結 118.169.46.141 02/18 16:52
oclick:受害者去處理 118.169.46.141 02/18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