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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許明禮 世界冠軍吳珈慶選擇出走,37歲老將傅哲偉覺得很合理, 他說:換成其他選手,應該也會做同樣的選擇。 一語道盡台灣撞球選手目前面臨的困境。   十多年前,台灣撞球好手在曼谷亞運摘下3金, 冷面殺手趙豐邦奪下世界冠軍,台灣撞球氣勢達到顛峰, 撞球館如雨後春筍,排隊打球的人絡繹不絕,當時的球場是開一家、賺一家。   但隨著經濟不景氣,撞球業跟著泡沫化,榮景不在,在全盛時期, 很多撞球選手都有自己的球館,或是擔任駐場教練, 加上打網子風氣盛行,比賽獎金並不是選手主要收入。   緯來體育台在1997年趕搭這股撞球熱,推出男子職撞大賽, 並每年支付1000萬元權利金給撞協,做為職業排名賽及職撞大賽獎金, 錢雖然不算多,但在後來撞球館一家一家關門,球員生計沒有著落之際, 靠著比賽獎金還是能養活不少職業球員。   直到兩年前,體委會莫名其妙推出撞球振興計畫,改變這一切,加速台灣撞球的崩盤。   在體委會決定振興撞球之前,台灣撞球在國際賽仍相當具競爭力, 並席捲當時的亞洲9號球巡迴賽,吳珈慶也剛奪下世界10號球亞軍。 2009年初,吳珈慶傳出轉籍新加坡,體委會宣布以一年1000萬元振興國內撞球, 並將男子職撞大賽年度總冠軍賽的冠軍獎金從原來的40萬元大幅提升為100萬元, 拿人民納稅錢,慷他人之慨。   結果不振興還好,體委會計畫一宣布,緯來立刻大砍權利金400萬元, 只剩一年600萬元,當然,這筆錢被砍後也跟犀利人妻女主角最後的選擇一樣, 再也回不去了。 在體委會大力振興之下,台灣撞球在2009年也跌落谷底,國際賽一冠難求。 去年因適逢亞運年,撞球向來是我國亞運主要金庫,為了衝業績, 體委會只好忍痛再振興一年,並將男、女職撞大賽年度總冠軍賽首獎雙雙提升至100萬元, 但這也成為絕響。   今年度,因撞球不再是下屆仁川亞運競賽項目,對體委會已沒有利用價值, 振興計畫喊卡,撞球運動也被打回原形。 今年男子職撞大賽仍安排三站例行賽及年度總冠軍戰, 但職撞大賽單站冠軍獎金只有10萬元,總冠軍戰30萬元, 就算包辦4座冠軍,全年也才60萬元,如何養家活口, 更何況如果一人全包,那其他幾十名職業選手豈不是要喝西北風。   雖然今年國際賽不少,冠軍也高達3、4萬美元之譜, 但國際賽競爭激烈,要奪冠談何容易,扣除機票、住宿,進帳有限, 更何況打不好還有賠錢風險。   在中國,只要入選國家隊,出國比賽費用全由國家買單, 雖然要上繳部份獎金給教練團隊,但至少是穩賺不賠, 況且只要打出成績,都有贊助商捧現金上門,選手無後顧之憂, 只要負責打好球,這也是中國男、女撞球近幾年快速崛起的原因。   反觀台灣,選手出國比賽都必須自費不說,吳珈慶當年拿下兩座世界冠軍, 竟然找不到贊助商,這樣的打球環境,選手如果不選擇出走, 就只能選擇離開撞球另謀生路, 台灣花式撞球王國的招牌也可以拆下來了。 ~~~~~~~~~~~~~~~~~~~~~~~~~~~~~~~~~~~~~~~~~~~~~~~~~~~~~~~€ 以下為個人結論 其實許先生說的還很含蓄低調 我只能說...看得懂的..一定一看就懂 看不懂的...還只會在那吵什麼判國.426.支那 或者是借幾罵馬騜等你所反對的政黨..等等情緒政治攻擊言詞 在那叫來叫去的.... 說真的也懶得理這些根本不了解事實還愛吵的____ 協會的機車對待方式 再加上事後不認錯的王八態度 固然另人不齒 但相當單位的不重視才是最大的惡瘤! 人才出走在各行各業其實早就不是新聞 只是台灣這樣的小島能有多少本錢來出走多少人? 有人不懂的問"那他就一定非得轉國籍" 試問...如果今天因為某種因素 上頭甚至國家逼得你.不但不能做你所喜愛也做得很好的工作 而且還把你所有的門路都封殺 連你想跳槽到別間公司.甚至國外的公司都沒有辦法 你先前辛辛苦苦累積的資源.客戶.廠商.人脈....等 也通通被抹滅掉~~ 2年後~你的上頭或者國家對你說 "喔~~你"快要可以"準備回來工作了呦!" 你會想怎麼做? 1.很高興的回去做 2.很沒面子的回去做 ?? 如果有3~~ 某個國家說~~ 只要你放棄你本來的國籍 加入我們的國家 你不但可以享有 比你2年前所待的那地方有更多.更好.更優.也更公平 但卻是我們本來就有的福利與待遇外 而且可以專心的做你本來最喜愛的工作 即使是被抹滅的資源.客戶.廠商.人脈....等 我們也會協助你.一起努力再把他們找回來 你...會不會選3 ??? 如果有人說不會. 我想連屎都可以變美食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4.63
NIKEATMOS:中肯 04/22 18:22
※ 編輯: catcues 來自: 118.170.4.63 (04/22 19:20)
ballking:有出處或連結嗎? 04/22 19:22
catcues:請去FB搜尋"許明禮" 某時報記者 04/22 19:35
catcues:這篇文卻可能是...不能在報上"太過公開"的心情抒發文 04/22 19:35
lyhpwlps:中肯,另外這篇登在今天的中時 04/22 23:56
catcues:喔.這我倒沒注意到 XD自由的記者.登在中時 XDD 04/22 23:59
jojoStar:這篇我在自由時報看到的 04/23 01:09
voddov:只能推了!! 04/23 13:13
gigigaga17:大推!! 04/24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