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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gonia (小蕊) 看板: BioChem_95
標題: 國立臺灣大學生化科學研究所研究生抵免學分辦法
時間: Tue Aug 15 16:35:57 2006
國立臺灣大學生化科學研究所
研究生抵免學分辦法
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廿一日通過
第一條 本所為處理學生抵免學分事宜,特依本校「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申請抵免學分之原則規定:
一、申請擬抵免之課程必須為與本所專業相關之課程。
二、用以抵免之課程必須為研究所課程。本校研究所課程以U、M及D字
頭編號。以於外校或中央研究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
校或參加報部有案之短期科技研究班所修習之研究所課程申請抵免,
則必須填寫「修習研究所課程證明書」。
三、用以抵免之課程成績須達八十分(含)以上。
四、用以抵免之課程必須是申請抵免前兩年內所修讀之課程。
五、研究生不得辦理必修科目之抵免。
六、研究生最多可抵免五學分,抵免的科目不超過兩門。
七、抵免課程如以學分多者抵免學分少者,則以少者登記;學分少者不得
抵免學分多者。
八、全學年課程僅修習一學期及格,不得辦理抵免。
第三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有關規定辦理。如有特殊情形者,本所將另案討論及
審核。
第四條 本辦法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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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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