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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回應 我的兼職是下班時間後的 就是在老闆跟我說一般可以離開的時間以後 (除非做不完才會卡到) 在台灣大學約用人員契約書上寫著: 在約用期間不得兼任其他工作,如有特殊情況, 得經甲方審核同意 契約書上的甲方不是寫PI也不是系所 是國立台灣大學 難道還要簽到校長秘書室?@@ 然而也許根本不用簽,因為這條說要參照國立台灣大學建教合作計畫約聘僱助理人 員服務簡則 根據國立台灣大學建教合作計畫約聘僱助理人員服務簡則 四、 專任助理人員,除擔任本計畫工作外,不得在其他計畫下或其他機構兼職。 計畫主持人所主持之前後續計畫,因與本計畫有承續關係,如有未竟工作,或預備工作, 應協助辦理,不視為違反前項規定。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兼職,依本校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 點第十條第四項規定辦理。 根據最新版的第十條第四項定義 研究助理:專任,須以全部時間擔任本計畫工作,不得在其他計畫下或其他機構兼職。 雖然是正職比較重要 但是我的兼職比我任何作過的工作都久 而且覺得是蠻有意義的工作 非不得已不想放棄 而且兼職雇主一時也找不到人替換 然後我擔心的是 我是今年八月才開始的助理 薪水好像十月才下來 要是十月才因為我的兼職而有問題 讓我正職領不到錢就慘了@@ 還是只要被抓到以後停掉兼職就好了?@@ ※ 引述《jpegg (chicken)》之銘言: : 今天看到工作契約 : 才發現不能兼職 : 根據"國立台灣大學建教合作計畫約聘僱助理人員服務簡則" : --研究助理:專任,須以全部時間擔任本計畫工作,不得在其他計畫下或其他機構兼職。 : 不知道算不算不合理 : 如果兼差另外有加勞保 : 會被會計室還是甚麼單位發現 : 然後被政風約談嗎? : XD : 有沒有人有朋友的經驗可以分享一下? : 感謝 : ※ 引述《albertwang (會思考的魚)》之銘言: : : 國科會計劃下的助理 : : 不 能在兼差國科會下的工作 : : 不然兩邊都領不到錢 : : 其他的工作只要老闆不知或老闆同意應該沒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25.84
singchih:喔喔原來是我記錯了XD 08/19 23:17
jpegg:我一開始也只想到要跟PI講 後來又想要弄到主任那嗎? 08/19 23:21
jpegg:又仔細看看 原來前面兩個層級都還不夠啊@@ 08/19 23:21
singchih:不知道能不能問你兼職的單位怎麼處理 如果你不想給正職 08/19 23:22
singchih:的單位知道的話? 08/19 23:22
BlueEternity:不過真的有人會去抓那個嗎 把份內事做好吧 08/19 23:31
singchih:如果你擔心的是勞健保重複保的問題的話 要不要叫兼職單位 08/19 23:32
singchih:避開 用別的方式給你錢 比如臨時工..? 臨時工應該不用勞 08/19 23:32
singchih:健保吧?? 08/19 23:32
singchih:更正 是勞保 怕的話就凡事低調了XD 08/19 23:34
jpegg:那個兼職工作是一定要加勞保的 之前有同事也是因為公司規定 08/20 22:11
jpegg:不能兼職 所以退出那個工作的 希望行政人員多多休息囉^^ 08/20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