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k15:去買存證信函告知離職,一個月前告知 到時候不給你走也不成吧 06/03 20:05
推 keku:老闆沒理由這樣要求你 還是可以離的 可用樓上的方法 06/04 00:37
推 chosenone:我真的很不了解為什麼有的老闆老師愛這樣留人 留一個心 06/04 00:40
→ punii:好好完成交接工作(請老闆趕快請人 data可以請之後的人來補) 06/04 00:41
→ chosenone:早已不在此的人到底對於工作和研究上有什麼助益 06/04 00:41
推 ookubo:不必用存證信函,發封e-mail就可以了。基本上口頭告知就算 06/04 00:42
→ ookubo:不過要是同一領域,最好還是好聚好散,畢竟這圈圈很小!! 06/04 00:42
→ punii:若老師還是不放人 就宣告離職 他再不甩的話 就明天不來了 06/04 00:43
→ ookubo:不過好奇是的...為什麼要他簽名? 你還沒辦離校?? 06/04 00:43
→ jk15:email有收到沒收到的問題 到時候他可以辯解他沒收到... 06/04 14:44
推 amitfever:賽亞爬文就看得到了 呵呵 但台美好像也有人說不優(業務) 06/04 14:59
→ cooloo:你可以擺明說你找到下個工作了 老闆應該不會再為難你 06/04 22:36
→ cooloo:如果狠一點還可以說 六月就要去上班了 06/04 22:38
推 ookubo:口頭告知就算提辭呈了,e-mail是用自己的信箱發,證明有講 06/05 09:40
→ ookubo:有沒有收到無所謂。 06/05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