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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我之前在台灣大學AAA教授那裡做 教授說沒計畫 因此取消雇用 之後經過一些繁雜的手續 我終於領到第一筆失業補助金了 但後來我又到台灣大學 BBB教授那裏做助理 我記得好像有新規定 假設回原公司 就不能領提前就業獎金 請問各位這是真的嗎 有板上的研究助理 跟我有同樣狀況 但是有領到提前就業獎金嗎 因為沒領到提前就業獎金好像有點可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246.21.106
yahaha517:記憶中如果有上班 就暫停補助了 跟原公司沒什麼關係 06/02 07:34
yahaha517:應該說有找到工作就會停止補助 這是給需要的人 = = 06/02 07:35
nbmouse:對我知道會停止補助 我是問提前就業獎勵金@@ 06/02 08:51
seamou:根據"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4-1條"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之 06/02 21:02
seamou:被保險人,不包括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再受僱於原投 06/02 21:02
seamou:保單位參加本保險者。 06/02 21:03
seamou:所以說如果都是同單位的話,就不能請領,除非"投保單位不同 06/02 21:04
Bush731:考公職最實在 06/03 11:22
nbmouse:真可惜 少拿到很多錢@@ 不過先在台大卡位因該更重要吧 06/05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