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enewing:如果算密醫的話,會坐牢的.... 10/02 17:50
→ ROKEE:密醫執行醫療業務罰款了事,正牌醫師醫療疏失除了罰款 10/02 18:43
→ ROKEE:還要被抓去關....... 真是鬼島無誤 10/02 18:43
→ saltlake:樓上請細讀醫療法 醫師除故意或過失 不背刑責 10/02 18:46
→ saltlake:密醫如果造成患者傷亡 請直接查刑法條文 賠償找民法條文 10/02 18:47
→ saltlake:處罰是行政的處分 不見得是行為的所有法律責任 10/02 18:47
推 genewing:真怪,一堆人不讀醫療相關法 卻老愛幫醫師說鬼島法律太嚴 10/02 19:06
→ genewing:不知道是工讀生 還是無______ 10/02 19:07
推 genewing:請R大 說話前 先看醫師法第28條規定... 10/02 19:10
推 genewing:給S大,當初移植AIDS器官給病人的 也才罰50萬元而已... 10/02 19:19
→ genewing:被罰完後 還可以嗆說"難道是要逼我選市長!!" 10/02 19:20
推 iamhikaru:醫師法28條、28-4條 以及醫療法108有相關規定 10/02 19:29
→ iamhikaru:若是人體試驗則是醫療法8.70.78.79.79-2.80.81.82 10/02 19:31
→ iamhikaru:若有廣告 則相關規範是醫療法84.85.86.87條 給你參考 10/02 19:31
→ iamhikaru:台灣對醫療業務/行為規範較為嚴格 這塊要很謹慎 10/02 19:32
→ iamhikaru:但還是照版友建議直接問 衛福部 醫事司 較保險、專業 10/02 19:35
推 ROKEE:受教了,不過我想版上淺水的醫療業眾多半也沒那時間去研讀這 10/02 21:16
→ ROKEE:些法條,另外我原想強調的是目前對於醫療"疏失"的認定,有時候 10/02 21:17
→ ROKEE:並不是那麼令人能夠接受引用的條例或規範,ex:邱小妹妹案 10/02 21:18
→ ROKEE:醫師法28條對於密醫反正也可以併科罰金,沒說一定會關 10/02 21:26
→ ROKEE:眼殘看成易科..... 10/02 21:29
→ genewing:醫療疏失的認定 大多交由醫師公會的組織協助法院鑑定... 10/02 22:13
→ genewing:自己人相互交相X的情況下,還判醫師有缺失.... 10/02 22:14
→ genewing:這已經是超級大優待了 一般人可沒這等好處 10/02 22:15
→ genewing:醫檢師發生業務疏失 可就沒這麼好說話了.... 10/02 22:16
→ saltlake:法律開告後說太忙不知道 並不會讓法官減判 10/03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