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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blu (六百)》之銘言: : 國內搞科學倫理的很大一部份被基督教人士所把持 : 把科學倫理搞成信仰滲透干涉科學的手段 : 結果反而造成國內科學界很多人對科學倫理議題的排斥與無知 大致上我同意你說的。我的回文是針對某些實驗室內的對話,我認為,會 說那樣的話未免太驕傲,把自己視為是人類生活方式的價值的仲裁者。 我不反對,任何研究計畫在呈報時,需要經過一關關於倫理、社會規範、 社會效應的評估,但做為第一線的研究者,我覺得該有意識地避免自己的 先入為主,應該提醒自己要保持中立。針對檳榔或煙,我認為他該被視為 是一種喜好、是生活方式與內容的一部份。要評價它的好壞,不是說一定 不行,而是得非常地小心。但至少原來的對話讓我覺得實在很蠢,一點深 度也沒有根本就只是普羅常識的投射。武斷且毫不具反省力。 說實話,任何事做太多都一定不好的。吃,一樣,運動,一樣。嚼檳榔當 然也一樣。講白話一點這根本就是廢話,且不是拿來當作不進行防癌檳榔 或防癌煙的研究的好理由。但在上文中,顯然這被視為是充分的理由。 我覺得很扯,也很蠢。 如果是針對上癮,那好啊,在防癌以外再多加一條就好了嘛:不會上癮的 檳榔。不過這得扯到到底什麼叫上癮....這很有趣歐,很多根本不具成癮 成分的東西,一樣讓某些人成癮,不做不行。但先不論這個。就設法做出 不具有成癮物質的檳榔囉。可啊,有何不可。 再來,我問妳好了,一個醫生是否可以拒絕救治一個殺了很多人、強暴很 多女人的超級大壞蛋,當這個大壞蛋受重傷躺在他面前時? 如果說第一線的醫生或研究人員有這樣的仲裁權,那麼,他就可以說: 根據研究證據顯示,這樣的人救好了再犯的機率還是很高,而我為了社會 大眾的幸福,所以我不救他。 但,醫生真的有這樣的權力嗎? 類似的,第一線的研究人員,有那樣子先入為主地判斷怎樣的生活方式叫 好、怎樣叫不好,並進而決定某些東西沒有研究價值的權力嗎? 我並非有完全確定的答案,說實話。但,我想某種一致性需要被有意識地 反省。至少上頭那種理由(什麼會嚼過多),我覺得太過廉價了。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達群島 => 漩渦 => PinkParti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7.194.7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