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ssinwang:說實話~~我看不太懂這個~對不起~有誰可以幫忙解釋一下똠 12/05 18:42
真的解釋起來,一定會離看板內容太遠,
因為這是法律(著作權法)問題,但是生活中,哪裡不會遇到法律問題呢?
所以還是解釋一下好了。
==傳統著作權法==
傳統著作權法的概念就是,作品完成時,內容即受到"法律"保障,非著作權所有人不
得任意使用。
「使用」包括,複製、貼上。
也就是說,如果你幹了這件事,著作權的所有人就可以把你告到翻過去。
==傳統著作權法真的好嗎?==
但是呢,我們真有那麼多「著作」需要被保護嗎?
假設:所有的著作都被保護,你今天要讀到一篇新的論文,
你必須要得到著作權人的允許,才能把它下載回家看,
這個「允許」,普遍來說的動作就是「付錢」。
但是即使你付了錢,不代表你可以做其他的使用之類的。
舉例來說:今天甲校付了錢訂某個資料庫,但是乙校沒有。
乙校的學生上生物板來「求paper」,
當甲校的學生把這篇paper傳給乙校學生時,就已經觸犯了著作權法!
再假設:我今天寫了一段完整的實驗方法(我擁有了著作權),
任何人想要做這個實驗,就必須拿到這個實驗方法,
為了要合法拿到,
任何拿到一個copy的人,不得自行copy一份給其他人,
不然我就把你告到翻過去。
呃,真的會這樣嗎?真的會的話,就是狗屁不通的事了吧。
所以如果我們真的要嚴格執行著作權法,讓作者(其實是資料庫業者)討公道,
這個世界會怎樣呢?
顯而易見,就是整個科學環境的進步會減慢。
況且,我們有那麼多著作須要受到保護嗎?
當許多作者遇到這類情形時,在某一個程度上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默許這樣
的事情發生。
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解釋為:
「作者在某一個程度上允許著作被開放運用」?
==解放吧!著作!==
事實上,「開放運用著作」的事,在bbs上早已流行許久,早在上面文章裡面那麼什麼
史丹佛大學的人把這個運動規範化之前,我們早在就「本文歡迎轉載,但請註明作者是
誰」,後來,這種東西,被認可為一種協議的條款,它的名字叫作「Creative Commons」
,簡稱CC,中文翻作「創用CC」(由中研院資科所進行法律上的推行)。
意即「我為全人類的進步而創作,我的創作屬於公眾(全體人類)」
(傳統著作權法主要在保護個人財產,鼓勵創作的成果屬於個人)
像是「維基百科」就是鼓勵大家在上面進行個人創作,其結果為公眾分享。
在不同的產業界、環境中都可能會遇到這些問題,出版業、唱片業......
甚至在科學界也有,「Creative commons.org」這個組織,就是在研究適合各組織的
法律,促進不同組織的創作得以共享。
==CC在科學界==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它在科學界將怎麼發展。明年一月,這個組織在亞洲的團體,
將在台北舉行一場會議,希望能有這方面的討論。
==著作權宣告==
本文作者KaurJmeb同意放棄此文著作權的所有權,此文在創作完成時,即進入公有領域。
(歡迎讀者轉載、重製,且不限非營利使用,但不得以他人名義重新宣告此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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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ssinwang:教了~這是CC~CC我知道~~不過我不知道他的全名~~謝謝^^ 12/06 00:10
推 kissinwang:這問題很直得深思~我很早就想過了~受教了^^ 12/06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