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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bsession (包伯)》之銘言: : 為什麼我的使用者名稱建立後 : 卻不能用這個id當作blogspot的網址 : 就是我的使用者名稱是abc : 卻不能註冊abc.blogspot.com? : 我也查過上面這樣的網址並沒有網頁出現@@ : 這是為什麼呢? : 找不到理想網址名稱 : >< 恩 發現一個可能性 就是有人註冊了 但是沒有文章 不過想知道blog帳號網址是不是一但申請就永久屬於這個人呢 會不會有像bbs依樣多久沒上站不使用砍帳號的機制呢? -- Enjoy Incubus! 視聽劇場--西洋巨星--美國團體--Incub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