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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bsession (包伯)》之銘言: : ※ 引述《obsession (包伯)》之銘言: : : 為什麼我的使用者名稱建立後 : : 卻不能用這個id當作blogspot的網址 : : 就是我的使用者名稱是abc : : 卻不能註冊abc.blogspot.com? : : 我也查過上面這樣的網址並沒有網頁出現@@ 會不會是名字太長啊 : : 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你的id不一定要是blogspot的id 一個blog tool 一個是host : : 找不到理想網址名稱 : : >< : 恩 發現一個可能性 : 就是有人註冊了 但是沒有文章 : 不過想知道blog帳號網址是不是一但申請就永久屬於這個人呢 : 會不會有像bbs依樣多久沒上站不使用砍帳號的機制呢? 不會 完全不會砍 而且你連絡blogger也沒用 它會要你自己連絡該blog own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66.249
obsession:五個英文字母而已 不會太長押 60.248.32.10 09/05
obsession:只是好奇為什麼有人會把我想要用的用掉@@ 60.248.32.10 09/05
celicx:推一下~www.dyndns.org免費的轉址^^~ 210.69.153.120 09/05
celicx:用了快八年了,還沒被收費過喔~連MX rr都可以用 210.69.153.120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