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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自Xdite さん的網誌上看到這則消息,以及 光是Pixnet站方文章下,始作俑者的發文,對 方的有伺無恐…對不住,真的挺爆笑的。 我並非學法律人,只能猜測是不是Pixnet正轉 型成商業站,沒有足夠的多餘資金和對方耗在 曠日費時的法庭上,也故此只好保留法律追溯 權以對? 聽父親說,小企業,能的話還是盡量避免走上 官司,耗時耗力耗財不說,自己的本業搞不好 還會被官司扯後腿? 況且要告這樣一個善於自爆的對手,應該也是 一件很沒力的事情吧?極力否認自己在做攻擊 ,只是善意地替友站做流量測試,極為承認是 兇手就是…(指) (證據確鑿地被人抓到,想死不承認也沒辦法  吧?要玩的時候沒想過自己會被抓到?好有  自信!) 反反覆覆的謊言與霸道,人心一散,再也就不 回來…只好…換個公司名字重新再出發嗎? 還有,犯案者到底算是個人還是算代表公司? 這告起來似乎不是很划算。 --       當斬下某樣事物,就必須背負它的一切。         http://yia.netfirms.com   - 個人網站   http://scacat.netfirms.com - 社團網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92.18 ※ 編輯: YIHUYAGNIA 來自: 61.216.92.18 (10/27 22:46)
santin:希望是個人~"~ 10/28 01:27
Cyclopen:可以先告教育部...至少先讓 wuku 在交大的機器被停機 10/28 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