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zany:首先,我想搞清楚你是在說banner還是sidebar.... 11/14 17:06
推 NintendoGC:Flickr 的排版方式不適合瀏覽!? Lol... 11/14 17:06
→ szany:banner 通常只擺兩三個重要功能而已 11/14 17:07
推 NickEast:Flickr瀏覽我覺得不差。只是會受到國內相簿業者的影響, 11/14 17:52
→ NickEast:習慣以"相本"的方式,來一本一本瀏覽。 11/14 17:54
→ NickEast:Flickr以tag的方式整理好,個人覺得也很方便,富多樣性。 11/14 17:54
推 szany:其實,你可以再開一個BLOG啊,反正Blogger可以開無限個 11/14 18:20
推 devlish:我說的就是最右邊或是左邊放著分類,檔案,balabal的欄位... 11/14 18:28
→ devlish:可能是我用錯名詞了orz 抱歉啊... 11/14 18:29
→ devlish:我也覺得很方便阿,但是身邊的朋友不一定那樣覺得... 11/14 18:30
推 szany:sdebar放個「我的相簿」連結,神不知鬼不覺就連到另一個相簿 11/14 18:54
→ szany:BLOG去,應該不會被發現吧 XD 11/14 18:54
→ szany:字打太快 囧rz 是 siebar,打成sdebar了 11/14 18:55
推 szany:嘖, 連錯, 重打 sidebar sidebar sidebar sidebar 11/14 19:02
→ NickEast:樓上真可愛。 XD 11/14 22:44
→ NickEast:如果是Flickr瀏覽的話,不知道如果用Flickr Album Maker 11/14 22:47
→ NickEast:將特定的照片PO在網誌上,並將那些文章整理在一起,那也 11/14 22:48
→ NickEast:能夠像相本一樣的閱讀吧。 不知道這樣是否可行? 11/14 22:49
→ NickEast:換言之,一篇文章就是一本相本。 11/14 22:50
推 szany:雖然是如此,不過這樣搞的話,開網頁很吃力呢 11/14 23:29
推 devlish:我現在就是這樣做啊..只是不想把相片跟分類搞在一個區塊中 11/15 00:43
→ devlish:現在好像也就是新開個Blog作相簿用了,之前沒想到,謝啦! 11/15 00:44
推 jill:我一看到原PO說FLICKE的排版不若無名PIXNET我就笑了.... 11/15 09:35
→ jill:Flickr...笑到打錯=_=a 11/15 09:36
推 szany:歡迎加入打錯字一族 ..╮(﹋﹏﹌)╭.. 11/15 12:18
推 devlish:哈哈哈,我也很無奈...養成的習慣不是一時就能夠改的.. 11/15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