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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ackosphere.blogspot.com/2006/12/now-available-neo-template.html 要收費的 - USD10 == 我比較有興趣的是這篇祖國人寫的 http://ggpi.blogspot.com/2006/12/blogger10blogger.html 非常有意思的是,這位GG同胞在模板原作者的blog留言屬意要購買 卻又在自己的Blog當中直接說要拿來分享.... 下面的留言也很有意思,直接說要破解了 無意論戰智慧財產權觀念 只是覺得這也做的太明目張膽了點 好歹不要留證據嘛... 都在原作那裡留下Backlink了.. 懂點中文的人點下去就看到你要做壞事了 -- 罄竹難書有時可以當作褒獎,尤其是在古文當中。 鄉民:「錯就錯做什麼牽託那麼多!政治人物的操守在哪裡? (怒) 」 不要再誤用宅這個字的定義了,不是喜歡ACG喜歡上網就叫宅啊.... 鄉民:「難道我們不能自己創造文字的新定義嗎?語言本來就是活的! (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82.207
ringyoung200:我不覺得會只有他寫的出來。 12/23 01:03
chenkaie:呵呵!!! 之前我也有看到,嚇一跳,他可能覺得作者不懂簡 12/23 01:29
chenkaie:體字,所以就....XD 12/23 01:30
※ 編輯: covari 來自: 140.114.209.28 (12/23 04:51)
pSeRiC:我不覺得會只有他寫的出來。 12/23 13:01
KiroKu:宅算是外來語吧...日文一堆漢字過來也是都亂用 12/23 20:19
earow:用這麼多ajax瀏覽起來好不順暢 12/23 23:11
tonyselina:兩個鄉民的意見果然鄉民 是反諷法嗎? XD 12/25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