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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這樣的 通常玩Blog關係到著作權問題 最常見是採用創用 CC ─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授權方式 如果有下述三種聲明分式: ◎ 姓名標示 2.5 台灣版 ◎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台灣版 ◎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2.5 台灣版 你是部落客,你會最希望你的文章以那種形式發表(或目前最常見的是哪個)? 另外是上述第二種申明方式 {禁止用在非商業性行為}, 如果轉錄了他的文章到自己的Blog來,而自己Blog有Google Adsence算不算違規 @@ 或是網站本身有電子商務的行為時, 轉錄了聲明{非商業性}的文章 是否會有牴觸? 有沒有人特別研究過{非商業性}的限定範圍在哪,僅止於實體商業行為嗎? 問題有點小多,特別PO一下C.C.的網站,我實在看不太明白 =.= 拜託熟悉的說明一下囉 感謝~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77.209
arthurwang:非商業性,就是不能直接或間接有等價金錢之交換 01/23 12:32
arthurwang:收取廣告費用,即有營利行為,因此違反“非商業性“ 01/23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