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lo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abuy (cabuy)》之銘言: :   希望多一點人看跟原本立意就是提供給不特定多數的網站有些差異吧?管理者在 : 自己的簽名檔、推文內推廣自己的BLOG是找一個可以和他的BLOG調性相同的朋友,若 : 照發文者的說法,管理者幾乎不能放連結了──你怎麼知道今天放的連結內又有什麼 : 不特定瀏覽者所討厭的東西? :   「Blog for yourself.」BLOG是房子,每個人的裝潢各異,你走進別人家,覺得 : 那裝潢真是糟到強暴眼睛的地步,你可以退開,關上大門就看不到了。訪客可以給 : 「建議」,告訴他這種作法並不討喜,卻不能強勢地「要求」對方因著訪客的喜好與 : 否做修改。總之,那是他需要去負責的一朵玫瑰,不是其他人可以置喙「你應該怎麼 : 養才對」的。 我不認同blog等於是自己的房子的比喻 因為房子是上鎖的,沒屋主的許可誰也沒權利任意進出 在這種情形下屋主在怎樣裝潢自己的房子也無所謂, 反正別人不能進去,也不會礙到誰 但blog卻不一樣,除非站長上鎖,否則他就是屬於公共性質的,任何人都可看得見 也許站長自認為blog是自己的,跟別人無關 但既然處在公開的環境,在某種程度上就必須要尊重一些公共禮儀 就像我前面提過車子的比喻 雖然車子是屬於自己的,愛怎麼改裝都是自己的事 但既然要在公共的馬路上行駛,那就該遵守一些基本的禮貌 不能說車子是自己的,就可以隨便自己愛怎麼搞都無所謂 在路上為所欲為 我並不是反對別人放音樂、掛外掛 只是希望在放置這些東西的時候,也能夠替瀏覽者想一下 音樂不要自動播放,讓想聽的網友自己去點選開啟,而不是強迫人家收聽 外掛可以斟酌點放,不要掛了一堆影響到網頁開啟速度,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用大水管的學網 動態游標、閃圖、跑馬燈這些網頁效果也不要同時用 在同一個畫面上有這麼多塊動態效果閃來閃去眼睛真的很累 多替別人想一下,讓大家來自己的部落格時可以享有一個舒適的閱覽環境 能夠開開心心看自己的文章 這樣不是很好嗎? :   接觸一個東西,討厭,離開,然後接觸下一個東西,這是必經的路,每個人都無 : 法要求下一個會遇到的是自己喜愛的,BLOG也是如此。若要求每個BLOG都需符合不特 : 定人的喜好,那也把「尊重」、「網路禮儀」的範圍定得太大了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65
chong:部落格像家門外的佈告欄 10/02 23:51
SUZIKU:怎麼還在講車子= = 你站著不動車子會往你這開過來 10/03 00:04
SUZIKU:blog不點它會自動打開給你看嗎?= =" 10/03 00:04
SUZIKU:對不起 我覺得你現在已經是為反對而反對了 10/03 00:06
SUZIKU:你可以提倡不要用這些東西 卻不能干涉別人的自由 10/03 00:07
SUZIKU:也不要無限上綱到網路禮儀、尊重這方面 10/03 00:08
pSeRiC:我也覺得要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去想,而不是想怎樣就怎樣。 10/03 00:19
pSeRiC:畢竟網際網路是一個公開的環境,任何人透過任何方式都可能 10/03 00:19
pSeRiC:進去你的部落格。 10/03 00:20
sinstar:兩邊的說法都點道理拉 但會放的就是會放 不會放的就不會放 10/03 00:36
sinstar:我也極度討厭自動播放音樂 所以我不會點某BSP的blog 因為 10/03 00:37
sinstar:中鏢的比率特別高 至於是那個BSP就不說了 10/03 00:37
sinstar:不過基本上我還是覺得別人愛怎麼搞是他的事 不要去就好了 10/03 00:40
pSeRiC:W開頭的嗎? 10/03 00:51
shouhei:是說,也不是不能放,重點是關掉自動播放就好了 10/03 01:04
riodesu:訪客的確無權過問別人的家要如何佈置 10/03 01:13
riodesu:但是不小心點進去的訪客被嚇到或者網頁被迫當掉也是事實 10/03 01:13
riodesu:只能說大家的家要適可而止一點 弄得花花綠綠又擾民的網頁 10/03 01:14
riodesu:真的讓人倒退三步 不會想來逛第二次... 10/03 01:15
freexeme:題外:w開頭指的是何方妖孽?(我真的不知道) 10/03 02:28
MonyemLi:這是看誰在強勢端的問題吧...有內容的blog理你幹麼 10/03 22:29
MonyemLi:而且這是屬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東西...自己把他擋掉阿 10/03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