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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ine 看板] 作者: KaurJmeb (Wiki Wiki) 站內: Wine 標題: [連署]國庫署不當執行「菸酒管理法」 時間: Tue Mar 18 01:03:30 2008 針對國庫署不當執行「菸酒管理法」乙事,台灣數位文化協會聲明 近日報載有關財政部國庫署發函致國內各大網路公司,要求業者需規範部落格作者遵守酒 類標示管理法等相關法令,指出如果部落格上有酒類商標或品牌,或者針對特定品牌酒類 進行品評跟介紹,會被認為是菸酒廣告;若不加註警語則將開罰或是要求作者將文章刪除 乙事,本協會鑑於推動數位文化發展,並致力保障部落格作者言論自由之前提下,茲提供 以下觀點,供政府,立法機構,以及社會大眾參考指正: 1、本協會對於財政部國庫署,在未釐清部落格創作的目的為"廣告"或是"分享"的意圖前 ,也未善盡邀集相關網路業者或是公民團體聽取法律或實務建議前,逕行發函業者以現行 法令來規範新興媒體形式的做法,有待商榷,政府在推動網路相關規範時,應將使用者意 見納入。 2、「菸酒管理法」規範的是菸酒廣告及促銷行為;部落格文章只要是純粹個人經驗分享 ,與任何商業活動或廣告行銷無涉,就不應受此規範。主管機關若認為文章內容具商業性 質,也應負舉證責任。 3、我們擔心未來將引發許多其他主管機關起而效尤,管制其他項目的文章,還有一切主 管機關認為有問題的文章。 4、有關菸酒管理辦法以及其他各類型商業、出版、新聞、媒體、傳播、健康等法則,對 於數以百萬計的Web2.0新世代網路創作者,常因為對於法條或是法務認識不清,容易產生 混淆,甚至誤觸法網。 政府相關單位應立即了解此一現象,以鼓勵數位內容創作分享為 出發點,進而重新檢視因科技應用而產生的新法律問題。 未來本協會及協會成員,將善盡公民媒體監督之則,推動部落格 / 部落客創作公約,維 護部落格 / 部落客之權益與言論自由,進而促進台灣整體 數位文化發展。 社團法人台灣數位文化協會 如果你不認同國庫署的作法, 請點選鏈結 http://tinyurl.com/2uyzhb 填寫以下表格,參與連署。 若對本連署活動或相關網路文化議題有任何意見,歡迎E-mail至 adct.npo@gmail.com --- PS:若本文不適合刊載於Wine板,接受板主對此文的處理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http://tinyurl.com/2dvp94 ◥██◤ ◥██◤ █◥◤◥   歡迎免費申請Wiki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95.139
akiraz2000:拿清朝的法律來斬現代的文~~?! (瞎扯) 03/18 01:09
NeoSoul:ok啦 只是希望貴單位對個人資料的保密可以做出聲明避免糾 03/18 01:10
NeoSoul:紛 03/18 01:11
KaurJmeb:表格資料為遞交連署名冊必要欄位,聯絡資料僅供聯絡確認 03/18 01:25
KaurJmeb:用,不會另行公開。 03/18 01:26
Leepofeng:我覺得這樣有點薄弱,應以違反言論自由的違憲處理 03/18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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