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mu080843
申訴判決:
站務警察判決:
mu080843因Cross-post行為,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罰單處份,特此通知
申訴理由:
系上有重要活動需要通知各年級,
昨晚把文章編輯好之後,自NDHU-PhySA轉到五個系版 (大一 ~ 大四+研究所)
今天早上發現文章都被刪掉,且收到罰單
1.本人非惡意轉錄文章,轉的版都是NDHU-Phy群組裡的版
並沒有轉到該群組以外的版
且文章的目的是要通知重要活動及其細節
在未問明原因的情況下就被刪文,有失妥當,不公不義不明不理。
2.原本的文章沒理由被刪掉,
文章編輯需要時間,就憑你那莫名其妙的理由就刪掉
想要申訴連個證據都沒有
3.本人在批踢踢近五年的時間,期間行為端正
從沒惡搞或被水桶,此次行為非惡搞
只是單純要宣傳系上活動
望 批踢踢版規能加以修正,否則同樣的情形將不斷發生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原本的文章都被刪掉沒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