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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mu080843 申訴判決: 站務警察判決: mu080843因Cross-post行為,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罰單處份,特此通知 申訴理由: 系上有重要活動需要通知各年級, 昨晚把文章編輯好之後,自NDHU-PhySA轉到五個系版 (大一 ~ 大四+研究所) 今天早上發現文章都被刪掉,且收到罰單 1.本人非惡意轉錄文章,轉的版都是NDHU-Phy群組裡的版 並沒有轉到該群組以外的版 且文章的目的是要通知重要活動及其細節 在未問明原因的情況下就被刪文,有失妥當,不公不義不明不理。 2.原本的文章沒理由被刪掉, 文章編輯需要時間,就憑你那莫名其妙的理由就刪掉 想要申訴連個證據都沒有 3.本人在批踢踢近五年的時間,期間行為端正 從沒惡搞或被水桶,此次行為非惡搞 只是單純要宣傳系上活動 望 批踢踢版規能加以修正,否則同樣的情形將不斷發生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原本的文章都被刪掉沒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