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站方有明確決定前,
本局並無法對各校系板、班板之文章開放 CP 管制,
故本案並不因為案件涉及系內活動之公告而有不同。
另,
依系統設定,
因CP被開單者,
砍除行為人當周所有文章。
此並非本局所能更改,
乃為系統部為杜絕本站大量 CP 之更新。
請參照本局置底看板警察局業務受理規定第 10 條,
以及系統部 2012/02/05 定期更新
(主目錄:(X)yz 【 系統資訊區 】)
使用者如果要避免自己其他的文章不被系統砍除,
就應該避免濫用本站資源違反 CP 規定。
故本案本局維持原決定。
看板警察局局長 longbow2
※ 引述《mu080843 (未爆蛋)》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mu080843
: 申訴判決:
: 站務警察判決:
: mu080843因Cross-post行為,
: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罰單處份,特此通知
: 申訴理由:
: 系上有重要活動需要通知各年級,
: 昨晚把文章編輯好之後,自NDHU-PhySA轉到五個系版 (大一 ~ 大四+研究所)
: 今天早上發現文章都被刪掉,且收到罰單
: 1.本人非惡意轉錄文章,轉的版都是NDHU-Phy群組裡的版
: 並沒有轉到該群組以外的版
: 且文章的目的是要通知重要活動及其細節
: 在未問明原因的情況下就被刪文,有失妥當,不公不義不明不理。
: 2.原本的文章沒理由被刪掉,
: 文章編輯需要時間,就憑你那莫名其妙的理由就刪掉
: 想要申訴連個證據都沒有
: 3.本人在批踢踢近五年的時間,期間行為端正
: 從沒惡搞或被水桶,此次行為非惡搞
: 只是單純要宣傳系上活動
: 望 批踢踢版規能加以修正,否則同樣的情形將不斷發生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原本的文章都被刪掉沒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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