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第4點
剛剛才發現
我還po了這兩篇 無論內容和時間都完全跟本檢舉案所指沾不上任何關係
為什麼文章也都不見了??
1 4/21 abacada R: [心情] 犯賤可以理解,但犯罪不能。 .NTU板
2 4/23 abacada □ R101 .NTULawR95板
原處分我看到的只有罰單一張 砍無關的文章應該超出罰單的處分範圍吧??
再者即使真的成立CP
那連其他無關的文章都砍除 是否增加額外不必要言論自由的限制呢??
即使要管理CP 但無關的文章也砍是否超過言論自由限制合目的性的界限呢??
※ 引述《abacada (出口)》之銘言: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abacada
申訴判決:本局 re89 檢舉案
申訴理由:
1.
※ 引述《re89 (ASir)》之銘言:
: ┌╮* * * * ~ * * ╮ ☆ ** ˙ο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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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
: ψ 檢 舉 人︰re89
: ψ 被檢舉人︰abacada
: ψ 檢舉事由︰cp
: ψ 檢舉說明︰cp
: ψ 所附證據︰
: ● 5 4/23 abacada 轉 台大鋼琴社雙鋼琴公演 4/27@活大禮堂.BH06thSP板
這是我小學的班板 而且我是板主
: 6 + 4/23 abacada 轉 台大鋼琴社雙鋼琴公演 4/27@活大禮堂.NTUCH-94板
這是我大學的班板
: 7 + 4/23 abacada 轉 台大鋼琴社雙鋼琴公演 4/27@活大… .NTULawR95板
這是我研究所的班板 而且我是板主
: 8 + 4/23 abacada 轉 台大鋼琴社雙鋼琴公演 4/27@活大禮堂 .piano板
這是鋼琴板 我有參與板聚
: 9 + 4/23 abacada 轉 台大鋼琴社雙鋼琴公演 4/27@活大… .B00A012XX板
這是我星期日答應系上學弟妹要轉的板
這些板並不像一般社團迎新等活動在轉 轉到各系所新生班板那種轉法
而是我實際上真的有參與板內活動的板 況且數量也和一般社團活動的轉法有差距
貴局如此等同認定 是否符合平等原則??
2.
我看到系統顯示轉錄文章數"3篇"才繼續轉9那篇
如果系統在我要轉9時是顯示轉錄文章數4篇我就不會再轉了
也就是原檢舉人的第5篇(事實上我就這些篇數)
因為我不知道系統是怎麼計算的 所以就以轉文時下面的數字作為是否轉文的基準
如果遵照系統顯示的數字作為行為基準 卻遭到貴局如此認定
是否符合信賴保護原則??
3.
退萬步言 在只轉5篇且均非與己無關之板 並且2篇自己還擔任板主
如果這樣就要被貴局罰到反省18天 而且不能處理各板板務(包括NTU-Exam)板
這決定是否太過而不符合比例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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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bacada 來自: 175.182.175.140 (04/26 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