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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非本局(現制之板務部看板警察局)開處, 本局不予處置。 另, 依歷史記錄, 申訴人乃是因為 IP 相同情況下 CP 被裁處罰單, 此部分標準於本站未曾改變。 看板警察局局長 longbow2 ※ 引述《LiPoKong5566 (柏空56)》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LiPoKong5566 : 申訴判決:本局 檢舉案 11/28裁判本人違規Cross-post : 申訴理由:本人這兩年間在重考班重考 沒有什麼時間上ptt : 最近好不容易考上了 上站一看卻發現有3張違規 : 而且還是同一天的罰單 本人使用ptt從未違規 況且此帳號也未發過文 : 不太明白什麼是Cross-post 但去相關版查詢了解後 : 我真的認為我並沒有違規 希望當局能給一個正當的說明 : 否則希望撤銷此判決 謝謝!! -- 若遇有水球、信件違規,請至 Violation 板檢舉 板主處置廣告推文違規,可至 ADer-Killer 板通報 歡迎光臨作家侯文詠的粉絲板 Yon 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224.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