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主只能同意您在某一個看板上發文,
並且允諾不水桶您。
板主並沒有權限同意您跨板發重複的文。
本站站規禁止使用者重複發表同一篇文章五次以上,
您在發文時,
就會有一個注意事項的提醒畫面。
畫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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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章 發 表 綱 領 ●
▕ 【 四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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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避免謾罵、攻擊、灌水等文章。 ▏
▕▕ (2) 避免一稿多投、無的放矢。 ▏
▕▕ (3) 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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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本案並無法因為您主張有徵詢板主同意而免罰。
另,
若申訴人利用他人之帳號繼續 CP,
經檢舉屬實,
本局將連續開罰。
請申訴人參考 PttLawSug 板置底文等相關文章,
勿濫用本站服務。
看板警察局局長 longbow2
※ 引述《mts80198 ()》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mts80198
: 申訴判決:本局 站務警察判決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看了規定"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確實因為沒有詳讀規定,只有聽某位版主來信提醒文章一天不能重複五篇。
: 但因為文章皆經過該版版主同意,才進行發文,故應該沒有影響看板秩序。
: 而定此規則,是要避免廣告文,但本人文章因為研究對象需要才跨版
: 發表文章。
: 因為是初犯,希望能從輕量刑。
: 請問如果現在,由同學的帳號在發表同一篇文章,還會再被檢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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