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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牽強, 本局維持原決定, 請申訴人遵守本站規定, 勿濫用本站資源。 若對系統有建議或有疑惑, 請自行反應於 PttLawSug 板或向系統部反應, 本局不予協助。 申訴人請注意, 您的帳號已經發表了 400 多篇文章, 這 400 多篇文章在發表時, 都會看到申訴人申訴文最後附註的畫面, 簡單的說, 本站已經提醒了申訴人 400 次以上。 提醒了 400 次以上, 仍然違反站規, 則本局對申訴人的處罰應屬妥適。 或者, 申訴人認為轉錄不是發表, 所以被提醒了 400 次之後, 認為轉錄五篇以上非屬提醒畫面所說發表五篇以上, 則本局認為理由更屬牽強。 蓋一般使用者若經思考便知, 禁止發表五篇以上的用意在於希望使用者不要重複發文浪費系統資源, 則轉錄亦會有相同之問題, 這樣的理由恕本局難以接受。 本站法務部、系統部、板務部都在在提醒使用者勿 CP, 設有站規明示, 設有提醒畫面, 設有轉錄警告, 但使用者每每犯規, 皆主張其不知規定, 將責任推給本站各級管理人宣導不足。 本局認為, 或許本站有更多值得改進之處, 惟大量犯規之主要原因, 並非如申訴人所言, 應為使用者無償使用本站服務時, 未對本站加以尊重, 未珍惜得之不易的系統資源、管理人力資源, 此方為主因。 本案本局維持原決定, 申訴人可另行向系統部、法務部等各相關看板反應, 本局亦會將申訴人納入改進的考量。 看板警察局局長 longbow2 ※ 引述《gozoolo ()》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gozoolo : 申訴判決:本局 Cross-post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您好,因很久未使用PPT而誤觸CP規定 : 收到罰單後, : 仔細閱讀站規才知有不得轉錄超過五次之規定 : 想請教: : PttLawSug板上有CP之討論提到,轉文三次(或四次?)時會出現以下警告: : 請注意: 若過量重複轉錄將視為洗板,導致被開罰單停權。 : 但我很確定沒有在轉文(按ctrl+x)過程中看見相關字樣, : 亦有朋友告知他這幾天按ctrl+x轉文4篇, : 並沒有出現警語。 : 我們兩都使用蘋果電腦,以不同於微軟電腦的「Welly」瀏覽BBS。 : 我不懂電腦,不知是否與此有關? : 總而言之,雖然無法提出當時沒有警語的證據 : 但我確實不知道有此規則 : 爬過許多文章之後,也發覺多數人都是跟我一樣不清楚狀況才會觸法 : 但被罰錢不打緊,文章全數被刪,會導致權益受損, : 早知道就不花那麼多時間在PTT做轉錄工作了,不如直接去FB貼文 : (此次文章是非營利公益活動,這種宣傳也是相當有時間急迫性的) : 處罰是能遏止事情發生,但政策施行中,更重要的應是開罰前的教育宣導。 : 能否懇請警察局協助查明,未出現警語是否系統問題? : 若是系統問題,有無可能改善此系統,以免又有新手觸法? : 至於我的帳號如何處分,我都會欣然接受。 : 感謝撥冗閱讀! : 註: 以下畫面只有在按ctrl+p才會出現,對按ctrl+x轉錄者完全無法有提醒作用。 : ▕▔▔▔▔▔▔▔▔▔▔▔▔▔▔▔▔▔▔▔▔ : ▕ ● 文 章 發 表 綱 領 ● : ▕ 【 四不政策 】 : ▕▕▔▔▔▔▔▔▔▔▔▔▔▔▔▔▔▔▔▔▏ : ▕▕ (1) 避免謾罵、攻擊、灌水等文章。 ▏ : ▕▕ (2) 避免一稿多投、無的放矢。 ▏ : ▕▕ (3) 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 ▏ : ▕▕ (4) 禁止發表同內容文章5篇以上。 ▏ -- 若遇有水球、信件違規,請至 Violation 板檢舉 板主處置廣告推文違規,可至 ADer-Killer 板通報 歡迎光臨作家侯文詠的粉絲板 Yon 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222.68 ※ 編輯: longbow2 來自: 125.227.222.68 (05/25 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