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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在沒有接受到站長指示之前, 並沒有把公家機關的 CP 與一般使用者的 CP 作標準的區分。 若貴機關有特殊需求, 應先與本站站長聯繫, 而不該直接違反站規。 另外, 違反站規遭開處罰單的部分, 初犯被開處罰單,三天後可繳交 1000 P。 但若是第二次違反站規, 該罰單必須六天後才能繳交。 第三次則是九天,依此類推。 本站對於違反站規的初犯、累犯本有制度區分情況處罰。 本站對於 CP 站規的提醒, 發文時有發文提醒畫面: ▔▔▔▔▔▔▔▔▔▔▔▔▔▔▔▔▔▔▔▔ ● 文 章 發 表 綱 領 ● 【 四不政策 】 ▔▔▔▔▔▔▔▔▔▔▔▔▔▔▔▔▔▔ (1) 避免謾罵、攻擊、灌水等文章。 (2) 避免一稿多投、無的放矢。 (3) 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 (4) 禁止發表同內容文章5篇以上。 ▔▔▔▔▔▔▔▔▔▔▔▔▔▔▔▔▔▔ 轉錄時有轉錄警語: 請注意: 1.在不同看板多次重覆發表或轉錄相似內容之文章,屬 Cross-post(CP)違規 2.被檢舉 Cross-post 時,分身帳號或不同ID但上線位址(IP)相同者 會被一併計算、處分,開罰單後停權 3.一旦判定CP屬實,七天內所有文章(包含其它無關的文章)都會被系統刪除 若有網宣的需求,請改用下列方式: 1. 至 Note 看板投稿動態看板或申請進站活動廣告 2. 寫信給各看板板主請他幫你轉文(是他轉不是問完後自己轉,不然一樣CP) (注意板主有權拒絕) 3. 系所或社團活動可至 ZACTION / ZCLUB 發文 對於申訴人還要本站對於初犯作警告不處罰, 如此要求, 本局並不認同 (如此豈非告訴一般使用者,每個人可以有一次違反站規免罰的權利?)。 相反的, 對於如此自私不願尊重本站的使用者, 本局甚至欲建議站長作更嚴厲的處分(停權一個月以上等等)。 以上, 本案本局維持原決定。 看板警察局局長 longbow2 ※ 引述《kunny (版權這種東西請尊重原作)》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kunny : 申訴判決:本局 6/28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Ptt警察部隊您好,本人於6/28應長官要求在Ptt某些學校系版徵工讀; : 心想公家單位徵文並非廣告文,因此才會放心地張貼。 : 再者徵才的對象是學生,景氣不是很好故非常樂意分享資訊。 : 結果竟被禁為 cross-post;誠請 Ptt警察 重新審核所張貼的內容, : 再判決是否為惡意或不良的 cross-post 文。 : 個人認為這項判決對本人而言是否過重,且三天內不能繳罰單與復權。 : 您可以警告敝人有違反之嫌,但對於在下的動機與初犯是否判的太嚴厲? : 看我的註冊時間那麼長、發文數卻那麼少就可以察出我不輕易po文。 : 亦請PTT警察審核在下動機與內容重新判決,萬分感謝。 : ※ 編輯: kunny 來自: 218.161.122.60 (06/28 20:22) -- 若遇有水球、信件違規,請至 Violation 板檢舉 板主處置廣告推文違規,可至 ADer-Killer 板通報 CP、靜板、鎖文等違規,可至 Board-Police板檢舉 歡迎光臨作家侯文詠的粉絲板 Yon 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22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