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重複之文章五篇,
即違反本站站規,
這部分申訴人可於發文提醒畫面得知。
▕▔▔▔▔▔▔▔▔▔▔▔▔▔▔▔▔▔▔▔▔
▕ ● 文 章 發 表 綱 領 ●
▕ 【 四不政策 】
▕▕▔▔▔▔▔▔▔▔▔▔▔▔▔▔▔▔▔▔▏
▕▕ (1) 避免謾罵、攻擊、灌水等文章。 ▏
▕▕ (2) 避免一稿多投、無的放矢。 ▏
▕▕ (3) 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 ▏
▕▕ (4) 禁止發表同內容文章5篇以上。 ▏
~~~~~~~~~~~~~~~~~~~~~~~~~~~~
此與是否以轉錄方式發表無關。
另,依系統設定,
為避免使用者寧願遭處罰仍欲宣傳,
甚至為此濫行註冊免洗帳號,
故若遭開處 CP 罰單者,
一律由系統砍除當周文章。
此可參考本站
(X)yz 【 系統資訊區 】 => (L)Updates 《本站系統程式更新紀錄》
若申訴人欲保留於本站發表之文章,
請未來多注意本站站規,
違反站規者,
本站系統將全數刪除近期文章,
並有若干停權的處分。
本案本局維持原決定。
看板警察局局長 longbow2
※ 引述《rapandol (海藍)》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rapandol
: 申訴判決:本局 Cross Post 檢舉案
: 申訴理由:我的第一篇根本不是轉錄來的啊,那是公布給社內看的,我真正轉的只有4篇,
: 應該不夠成CP吧?
: 另外,就算這篇網宣違反CP好了,為什麼連我當天發的課表也刪掉?那篇可是什麼規定也
: 沒違反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5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