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ard-Pol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發表重複之文章五篇, 即違反本站站規, 這部分申訴人可於發文提醒畫面得知。 ▔▔▔▔▔▔▔▔▔▔▔▔▔▔▔▔▔▔▔▔ ● 文 章 發 表 綱 領 ● 【 四不政策 】 ▔▔▔▔▔▔▔▔▔▔▔▔▔▔▔▔▔▔ (1) 避免謾罵、攻擊、灌水等文章。 (2) 避免一稿多投、無的放矢。 (3) 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 (4) 禁止發表同內容文章5篇以上。 ~~~~~~~~~~~~~~~~~~~~~~~~~~~~ 此與是否以轉錄方式發表無關。 另,依系統設定, 為避免使用者寧願遭處罰仍欲宣傳, 甚至為此濫行註冊免洗帳號, 故若遭開處 CP 罰單者, 一律由系統砍除當周文章。 此可參考本站 (X)yz 【 系統資訊區 】 => (L)Updates 《本站系統程式更新紀錄》 若申訴人欲保留於本站發表之文章, 請未來多注意本站站規, 違反站規者, 本站系統將全數刪除近期文章, 並有若干停權的處分。 本案本局維持原決定。 看板警察局局長 longbow2 ※ 引述《rapandol (海藍)》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rapandol : 申訴判決:本局 Cross Post 檢舉案 : 申訴理由:我的第一篇根本不是轉錄來的啊,那是公布給社內看的,我真正轉的只有4篇, : 應該不夠成CP吧? : 另外,就算這篇網宣違反CP好了,為什麼連我當天發的課表也刪掉?那篇可是什麼規定也 : 沒違反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5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