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帳號 feather313 與另一帳號 lanamaysu ,
在非常相近之時間內,
使用相同 IP 上線,
並發表相同文章共八篇。
極有可能為使用分身帳號 CP ,
或是借用他人之帳號 CP ,
故依照本局業務受理規定第七條:
同一檢舉案使用分身帳號或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一併計算、處分。
予以合併計算並開處罰單。
本案本局之處分乃依照全站相同業務之統一標準,
並無錯誤,
維持原決定。
看板警察局局長 longbow2
※ 引述《feather313 (小飛)》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feather313
: 申訴判決:本局 cross-post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9/10當天因配合社團宣傳轉錄同一文章
: [網宣] 台大鄉村服務社~歡迎您的加入! 至不同的四個看板
: 分別為LifeSci_100 LifeSci_101 NTUMSE-100 NTUMSE-101
: (現文章在此四版中皆不存在,不清楚是否為版主所刪)
: 清楚規定中有相同文章不發表五篇以上、三天內不得轉錄同一文章超過四次規定
: 但當天轉錄剛好四篇,並無超過
: 不明白為何收到罰單
: 想知道違反規則為何?
: 希望能給予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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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7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