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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barryyan1991 申訴判決:本局 cross-post 檢舉案 申訴理由: 最近敝系學會舉辦的座談會,為了製作網宣,昨天學弟來到宿舍請教ptt編碼和發文。 因為宿舍網路的關係,所以兩人只使用同一台電腦,所以IP會相同。 敝人先以自己的帳號教導學弟寫文章,再轉兩篇到各系級的版;接著電腦借給學弟 登入,轉兩篇到各系級的板,證據如下。 煩請站務警察詳查,兩人並非分身帳號,可以查詢過去的IP紀錄、或相關文章,謝謝。   ╭═════════════════════════════════╮ ψ 檢 舉 人︰m0806449 ψ 被檢舉人︰barryyan1991, ibabyc ψ 檢舉事由︰cp ip ψ 檢舉說明︰cp ip ψ 所附證據︰ 1 9/20 barryyan1991 □ [學會] 生涯座談 .NTUCivilSA板 2 9/20 barryyan1991 轉 [學會] 生涯座談 .civil98板 3 9/20 barryyan1991 轉 [學會] 生涯座談 .civil99板 4 9/20 ibabyc 轉 [學會] 生涯座談 .civil100板 5 9/20 ibabyc 轉 [學會] 生涯座談 .civil101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62